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房产价格自填时怎样定价的?

  如今,虽然我国政府出台了好多政策来抑制房价的增长,但是,房价目前的形式来看,还是难以降下来。但是,房价再高,那也是您安身立命的必需品。所以,对于您来说,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都需要对房子进行处理。房产分割时,有时会按照房价来分割。那么,离婚房产价格自填时怎样定价?
  一、离婚房产价格自填时怎样定价?
  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 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5万元,贷款35万元,现值60万元(评估价),未还贷款30万元。按以下公式分割,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等于30万元,30万元为可分割部分,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屋的一方付给另一方15万元,取得房屋的一方单独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二、离婚时房屋评估怎样收费?
  1、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2、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价格评估,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30%计收评估费。3、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4、房屋租赁代理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分档累进计收:500万元以下2.5%501-2000万元2%2001-5000万元 1.5%5001-10000万元 1%10001万元以上 0.5%实行代理的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成交价格总额的2.8%。5、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对委托人的口头咨询,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其实,大多数人在对房产分割的时候,房产属于不动产,分的时候不能分成两半,只能按照房子的定价分取金额。在对房产定价的时候,为了使双方的利益都不受损失,您最好还是让评估公司做一个房产的评估以后,再填写房产的价格。
  
  
  
总结:如今,虽然我国政府出台了好多政策来抑制房价的增长,但是,房价目前的形式来看,还是难以降下来。但是,房价再高,那也是您安身立命的必需品。所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股东派驻高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股东派驻高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一、股东派驻高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取得的各项收人减去税法规定的扣......


·传闻证据规则的要求有哪些
      传闻证据规则的要求有哪些?一、传闻证据规则的要求是什么?传闻证据规则是英美证据法中最重要的证据规则之一,它原则上在审判中排除传闻证据要求,证人证言须在法庭上接受检验,只有在符合法......


·不能直接确定劳动关系后怎么办?
      用人单位需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据,但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有少部分单位处于种种原因,故意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知识产权知名律师事务所怎么选?
      知识产权知名律师事务所怎么选?一、知识产权知名律师事务所怎么选?判断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是否是最优选百择,建议大家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虑:1、是否是国家商标总局备案代理单位。2、......


·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有担保财产是否可以分割
      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有担保财产是否可以分割?公司破产时抵押担保财产可以分割。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此外,担保......


·一、醉驾事故谅解书有作用吗
      一、醉驾事故谅解书有作用吗?醉驾不需要谅解书,如果醉驾并引发交通肇事罪,积极赔偿并得到受害人书面谅解书的可酌情从轻减轻判决,是否判决缓刑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节确定。常见量刑情节的......


离婚房产价格自填时怎样定价的?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