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缓刑是否属于刑事责任
对于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好的犯罪分子可能有机会被判处缓刑,在我国缓刑的认定有严格的适用条件,并且缓刑还有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对此,我国刑法有明确的规定。在许多案件中我们都能听到缓刑的判决条款,那么缓刑是否属于刑事责任呢,请看下方关于这条法律的相关解释:
一、缓刑是否属于刑事责任呢?
缓刑也是一种刑罚处罚,是犯罪人兴当的刑事责任。
二、什么是缓刑?
1、缓刑,是定罪后,刑罚暂缓执行。一般法院会判决一个缓刑考验期。只要考验期经过,犯罪人没有违法缓刑的相关的规定,那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说直白点,就是对于缓刑是否属于刑事责任这个问题其答案是否定的。 2、相关的法系是刑法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七十四条【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相信您读了我们的文章,都了解了。即使缓刑对犯罪人的处罚较轻,但是也会留下案底。也是对我们的警告。如果我们如果犯罪即使没有遭遇法律实质性的惩罚,恐怕我们也不会生活的很坦然,所以,就算我们已经对于缓刑是否属于刑事责任这个问题有了极为清晰的认识,也千万不要做违反法律的事情。
总结:对于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好的犯罪分子可能有机会被判处缓刑,在我国缓刑的认定有严格的适用条件,并且缓刑还有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对此,我国刑法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劳务派遣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怎样的
有工作没人做,有人没工作做,所以就衍生出了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的出现极大的缓解了企业用工难的问题。同时也解决了部分人的找工难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关劳务派遣的法律法规也逐步的完善......
·判处罚金减免的理由有哪些
罚金减免的理由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
·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超过建筑收入的多少?
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超过建筑收入的多少?保证金的作用是在以建设建筑物为目标的建设单位和指定施工单位之间为修复竣工后建筑物出现的质量问题的预留钱款,它只能占建设工程总款项的一小部分比例,具......
·逮捕没有通知家属是合法的吗?
一、逮捕没有通知家属是合法的吗?逮捕没有通知家属是合法的,家属接到逮捕通知书后,只能委托律师会见,家属不能见到他本人。1.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和法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
·盗伐林木林业行政处罚是什么?
盗伐林木林业行政处罚是什么?一、盗伐林木林业行政处罚是什么?1、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株的,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林木或者变卖......
·一、无产权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
一、无产权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无产权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可以有效的。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必须经过......
在我国缓刑是否属于刑事责任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