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政处罚中没收非法财物可以折抵罚金?

  没收财物和罚金一样都是行政处罚中的两种处罚形式,但是很多人会把这两者的概念混淆,认为没收财物就是罚金,因此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会因此造成一些误解和矛盾。这里就有一个问题,行政处罚中没收非法财物可以折抵罚金吗?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行政处罚中没收非法财物可以折抵罚金吗?行政处罚中没收的财产不可以折抵刑事处罚中的罚金。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决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由此可知,行政处罚中的罚款是可以折抵刑事处罚中的罚金的。而没收违法所得没收的是违法行为所获的财产,罚金的对象是合法财产,二者性质有着本质的区别,没收的财产是不可以折抵刑罚中的罚金的。二、没收非法财物是指行政机关将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违禁品和其他财物无偿收缴的处罚形式。1、当事人非法所得的财物。就性质来讲,这些财物不属于当事人所有,而是被其非法占有;2、财物虽系当事人所有,但因其用于非法活动而被没收,例如用作赌资的金钱等;3、违禁品。违禁品是国家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生产、加工、保管、运输、销售的物品及在某些场所禁止携带的物品,如在车、船、飞机上查出的易燃易爆物品、黄色书刊、黄色录音录像带等淫秽物品、毒品、内容反动的宣传品等。三、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罚金具有以下特征:(一)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二)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三)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四)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通过本文我们可以得出答案,行政处罚中没收非法财物不可以折抵罚金,而可以折抵罚金的罚款,也就是说罚金和罚款是一个概念,没收财物和罚金不是同一个概念,判处罚金的同时也可以没收非法财物。
  
  
  
总结:没收财物和罚金一样都是行政处罚中的两种处罚形式,但是很多人会把这两者的概念混淆,认为没收财物就是罚金,因此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会因此造成一些误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抚养权转让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抚养权的转让其实也就是对抚养权进行变更,此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同时为避免纠纷的发生,还需要签订一份抚养权转让协议。那么变更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而抚养权转让协议包括哪些内容呢?我......


·工伤认定书的效力主要是什么
      关于工伤,其实并不排除用人单位和员工私下调解的这样一种情况,很多员工甚至都在用人单位的协调之下,主动放弃了工伤认定的申请。如果双方是协商解决的话,肯定不进行工伤认定,自然就没有工伤......


·开设空壳公司偷税漏税怎么处罚
      开设空壳公司偷税漏税怎么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林地可以买卖吗 林地如何转让
      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林地承包经营权。如果在承包期限承包林地的,在这个期间内,发包人是不可以收回林地的,需要继续对承包者提供林地使用权。林地可以承包,但是,林地可以买卖吗?今天,我们整理......


·离婚了另一方给孩子抚养费多少钱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三方面的内容作出处理,就包括共同财产、未成年子女抚养以及共同债务。其中对孩子的抚养问题的处理,往往是容易产生纠纷的。一方实际抚养了孩子之后,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


·合同诈骗罪证据需要提供哪些方面?
      现如今,随着社会经济的逐渐发展,人们的物欲也逐渐膨胀至难以控制的地步,人们对于钱财的渴望愈演愈烈,甚至忘了获得钱财的途径需要合理合法才能拿钱安心这个一个基本道理。不同的犯罪泛滥,其......


行政处罚中没收非法财物可以折抵罚金?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