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项工程组建而成的,故而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

  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项工程组建而成的,故而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安全,故而相关国家部门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对各项工程的质量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诸如农村房屋的建筑工程依旧存在着问题,你是否知道农村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呢?
  一、农村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
  由于农户自身缺少必要的建筑知识,同时工程承包者大多也未接受专业的知识学习,自建房的工程质量往往得不到保证。主要表现在一下几方面:
  1、地基沉降不均匀
  建筑物的一切重量都是通过基础传递给地基,然后由地基承受,地基的好与坏直接决定着建筑的质量。在农村自建房中的很多房屋的墙体出现裂缝,甚至在建筑整体发生了较大的倾斜,这都是由于地基的不均匀沉降导致的。地基不均匀沉降的主要原因是建筑物上部荷载分布不均匀,造成持力层地基土的附加应力不均匀;持力层地基土厚度分布不均匀,造成不同部位土体不均匀压缩。
  2、 建材质量不合格
  农户自建房建材来源多为小厂或商贩,建材在强度、耐久性、防水等方面得不到保证。有农户买了红砖,放在电动车后备箱中,送去检测的完整实心红砖,经过一路颠簸,红砖已被震成两半。室内装饰材料更令人堪忧,农民环境保护意识不高,农村的室内污染检测控制力量薄弱等,使室内环境污染隐患重重。
  3、施工安全隐患多
  目前农村自建房施工过程中,事故频发,时常发生建筑工人伤亡的事件。为了赶时间、多赚钱,施工者常常超时工作;有些还酒后马上作业;施工不戴安全帽。农民自建房规模小,专业施工队不愿干这种“芝麻”工程;绝大多数农村自建房是以“亲帮亲、邻帮邻”的方式由个体建筑工匠承建。
  二、原因分析
  自建房性质决定其涉及面广,任意环节出现问题都将影响建筑质量。引发自建房质量问题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
  1、从业人员素质差
  农村自建房尚无健全的管理制度,农民建房大多联系熟悉的施工队,做个祭司便开工。这些忙时是农民,闲时是建筑工人的队伍,由于没有接受专业的施工技术培训,安全意识淡薄,专业知识缺乏。农村建筑队伍普遍存在着“重经营、轻安全”的问题,工人对安全施工规范不甚了了,工人作业自我保护全靠“眼疾手快”。不按规定给工人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在农房建筑工地上,无安全帽、无防护网、无警示牌、酒后作业、乱接电源线等违章现象泛滥。
  2、建材市场混乱
  农村自建房的持续升温,使农村建材需求量庞大,唯利是图的商贩乘机进入农村建材市场。建材经销商为了获得高额利润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导致建材质量不达标。经销商造假现象比比皆是,如橱柜、楼梯、地板、卫浴、陶瓷等行业,造假现象无处不在。部分经销商打着名牌厂家的旗号,利用厂家的品牌招揽生意,背地却联系小作坊就地生产冒牌货,全卖劣质产品。
  三、解决对策
  农村自建房质量,直接关系到农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做好科学指导和严格监督。结合实际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慎重选址,注重地基处理。好的选址,优质的地基处理是房屋质量的根本。自建房的建筑场地,应选在土质结实、开阔的地带, 不宜在土质松软的河谷和有落石的山崖边。选址也应注意,规避山洪、规避滑坡、选址人文环境。地基处理应根据工程地质实际情况而定,农村基础施工多采用开挖基槽,铺设天然石材和浇筑圈梁的形式。对于特殊地基,要选择适当的方式合理加固。当基槽中含有淤泥时,应将其全部挖出,然后用与基坑性质相似的土回填。当遇到软土和黄土时,分层铺设用石灰和粘性土按2:8配合的灰土垫层。 加强监管力度,整顿建材市场。建材质量直接决定房屋建筑质量,优质建材是自建房质量的前提。要让农户买到优质的建材、放心的建材,就必须整顿建材市场,打击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更加合理的惩处制度,加强对建材市场的监管力度,鼓励执法人员深入农村一线,现场调查,严惩其中的无法乱纪行为。 提高施工队伍素质。提高施工队伍素质是提高自建房质量的必要途径,技术过硬的施工队伍,能保证自建房科学施工。随着进城务工人员增加,接触到专业化施工的农户剧增,当地可对其集中培训,为其中优秀者颁发相应资质认可证。与此同时,要加强建筑知识宣传,努力提高技术支持力度。通过行政的力量组建一个技术过硬,品质优秀的专业团队,更好地保证施工质量。主要是由于农户不了解必要的建筑方面的知识,其次所聘请的建筑工程师的资质达不到要求所致,在购买建材时,为了节省成本而购买低劣的材料,也是造成质量问题的一大难点,针对这些不同的问题,相关国家机关应该制定不同的方法加以改进。
  
  
  
总结: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项工程组建而成的,故而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安全,故而相关国家部门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对各项工程的质量都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外国人适用中国的劳动合同法吗
      外国人适用中国的劳动合同法吗目前中国法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是否适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


·法律合同书毁约相关怎么写
      承担违约责任的的方式有哪些(一)继续履行1.继续履行的概念。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其特征为:(1)继续履行......


·融资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怎样的
      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的类型,是需要进行缴纳印花税的,而且,我国的法律法规中对于印花税的缴纳的比例是有明确的规定的。那么,融资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融资租赁合同......


·司法鉴定的法律效力
      司法鉴定是一种权威、专业的鉴定,许多情况下当事人都是以司法鉴定结果作为事实依据的。不过司法鉴定并不是所有的都有法律效力的,而且司法鉴定的效力优先程度有时会有所不同。下面我们就为您详......


·拘役是否适用社区矫正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是不能社区矫正的。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刑法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


·所在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


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项工程组建而成的,故而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