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伐林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所有的森林,可能涉嫌犯盗伐林木罪。当然,如果没有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则不构成本罪,对此需要严格把握。另外,构成本罪,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具有该目的,同样不犯本罪。那么,盗伐林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叫盗伐林木罪
(一)盗伐林木罪的概念
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二)盗伐林木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犯罪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森林及其他林木,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不属于《森林法》调整范围的个人房前屋后种植的零星树木,不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具体来说,上述行为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的林木的;擅自砍伐他人依法承包经营管理的国家、集体所有的林木的;擅自砍伐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林木的;违反林业行政主管都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核发的采伐许可证的规定,采伐国家、集体及他人自留山上的或他人经营管理的森林或其他林木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擅自采伐其他单位管理或所有的林木的。
3、犯罪主体
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林木不归本人或者本单位所有,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盗伐。
二、盗伐林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成立盗伐林木罪,应当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违反国家关于森林保护的法律法规是成立本罪的前提;其次,行为人主观上除了具备故意心态之外,还须有非法占有目的;第三,本罪以“数额较大”为限,数额达不到较大的,不犯本罪。前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否则不犯盗伐林木罪。
不管是盗伐林木还是滥伐林木,在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其实都是会构成犯罪的,自然此时触犯的罪名不同,那对行为人做出的处罚也就是不一样的。并且,由于此时会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因此即使是触犯的同一个罪名,最终的量刑也是有所差异的。关于盗伐林木罪量刑标准的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但愿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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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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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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