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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最新征地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梧州市最新征地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我国政府的征地补偿是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我国各省市的所有执法机关在征地的时候,一定要做好征地补偿的工作,千万不可以发生强拆这样的事情。不过,具体的补偿标准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关于补偿的具体事宜您还是有必要了解一下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梧州市最新征地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梧州市最新征地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二)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三)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二、补偿费用的管理、归属是怎样的?
  
  (一)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二)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三、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
  
  (一)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收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二)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三)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四)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五)社会保障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除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外,还应当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
  
  梧州市政府制定的征地补偿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的。对于不同的用地和土地的附着物的补偿都有着严格的规定。在发放补偿资金的问题时,梧州市政府也会由专门的机构来进行监督。现如今,随着您法律意识的增强,一般对于征地补偿的问题,您还是比较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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