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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强迫交易罪 强迫交易罪应该如何认定

  交易除了要公平之外,同时还要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在一方不同意交易的情况下,另一方就不能强迫其交易,强买强卖往往会构成犯罪,即强迫交易罪。那到底我国法律中规定的什么是强迫交易罪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强迫交易罪?
  所谓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强迫交易罪应该如何认定?
  
  (一)客体要件
  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应当遵循市场交易中的自愿与公平原则。但在现时生活中,交易双方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违背了市场交易原则,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侵害了消费者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果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交易,就具有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对被强迫人的人身或财产实际强制或打击,如殴打、捆绑、抱住、围困、伤害或者砸毁其财物等;所谓威胁、是指对被害人实际精神强制,以加害其人身、毁坏其财物、揭露其隐私、破坏其名誉、加害其亲属等相要挟。违背他人意志,强迫他人与己或者第三人交易是本罪的本质特征。所谓违背他人意志,是指他人不想向其购买商品而强行其购买,他人不愿出卖商品强迫其出卖、他人不肯提供服务,强迫他人提供,他人不愿意接受服务则强迫其接受。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31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过失均不构成本罪。从我国刑法对强迫交易罪的处罚规定来看,在对强迫交易罪的量刑上,是跟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来确定量刑标准的,不同的犯罪情节有不同的处罚。因此我们建议这类案件的当事人不妨聘请专业的刑辩律师来为您代理诉讼,因为律师有着多年的诉讼经验,在辩护时肯定比你我更有技巧,更容易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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