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的客体是什么?
无论是怎样的犯罪,在进行认定的时候都是需要将实际的行为与法律中规定的此罪的构成要件内容一一进行比对的,如果同时满足构成要件的内容,那就可以认定构成该罪。在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中就包括了客体,那您知道信用卡诈骗罪的客体是什么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人因行为不同,其犯罪故意 也各有其特定内容而不尽相同。例如,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是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否则,不能构成本罪。在信用卡透支的情况下,区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也应当从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来分析,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则是恶意透支,反之,则是善意透支。信用卡诈骗包含哪些行为
二、哪些属于信用卡诈骗行为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是信用卡诈骗罪的重要表现形式。伪造信用卡主要有两种:一是完全模仿真实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非法制造信用卡;二是在真实信用卡基础上进行伪造,如在空白信用卡上输入其它用户的的真实信息进行复制,或者在空白卡上输入虚假信息等。另外,还有一些行为也属于伪造信用卡,如在原有信用卡上涂改、变造等。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作废的信用卡是指因法定原因而失去效用的信用卡。根据信用卡章程,可以导致信用卡作废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第一,信用卡超过有效期限而自动失效;第二,持卡人在有效期内停止使用交回原发卡银行而失效;第三,因信用卡挂失而失效。无论是持卡人还是非持卡人,明知是已经作废的信用卡而使用的,均以本罪论处。
(三)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冒用他人的信用卡仅指冒用他人的合法信用卡,而不包括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如果行为人明知是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而冒用的,应属于使用伪造的或者作废的信用卡行为。
(四)恶意透支
所谓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发卡行帐户上已经没有资金或者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发卡协议或者经银行批准,允许其超过现有资金额度支取现金或者持卡消费的行为。透支实质上是银行为客户提供的短期信贷,透支功能也是信用卡区别于其它金融凭证的最明显特征。信用卡透支建立在持卡人良好的资信基础之上,因此,透支人仅限于合法持卡人,非合法持卡人利用所持信用卡进行透支的,不能认定为信用卡透支。透支可分为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通过对信用卡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分析,我们清楚的知道了信用卡诈骗罪的客体就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法律中规定的信用卡诈骗行为其实是比较多的,具体有上述四种,针对不同的行为,其实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标准都还有一定的差异。
总结:无论是怎样的犯罪,在进行认定的时候都是需要将实际的行为与法律中规定的此罪的构成要件内容一一进行比对的,如果同时满足构成要件的内容,那就可以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判全责的麻烦主要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判全责的麻烦主要是什么?交通事故有人伤判全责的麻烦主要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驾驶证可能会被注销,且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
·80岁以后承担刑事责任么
80岁以后承担刑事责任么一、80岁以后承担刑事责任么?《刑法修正案(八)》在立法上设立了老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特殊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明确规定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原则。《刑法修正......
·民事诉讼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民事诉讼被告不出庭怎么办民事诉讼被告不出庭怎么办如果被告已经签收法院传票的,被告缺席不影响法院审理,可以缺席判决。被告不签收传票或者被告无法寻找的,法院可以在报纸或法院公告栏张贴公......
·肇事逃逸是找车主赔偿吗?
肇事逃逸是找车主赔偿吗?肇事当事人逃逸了,现在找不到当事人,这种情况下,受害人是可以找车主的。无论肇事司机是驾车逃逸或者弃车逃逸,只要肇事车辆已投保交强险且能够确定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
·员工的工伤工资怎么发
员工的工伤工资怎么发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有借条催过款没钱还怎么办
朋友借钱不还,有借条也应让其写还款计划或到法院起诉,以防超过诉讼时效。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
信用卡诈骗罪的客体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