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投资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

  投资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一、融资方式都有哪些中委托贷款 ?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等)提供资金,并确定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由金融机构代办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金融机构只收取手续费,风险由委托人完全承担的贷款。
  形象的说,就是在a公司和b公司之间加了一个银行,形成了a公司→银行→b公司的一个贷款流程,这样就合法了。
  二、债权转让 ?
  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如a公司现在拥有对b公司的债权200万元,但是这笔钱要在3各月后b公司才能支付。但是因为a公司急着扩大生产急需这200万元,这时可以用债权转让的方式,由c公司受让a公司的债权,转让对价为200万元及利息。这样和c公司直接借钱给a公司100万元是没有什么区别的,但是因为是债权转让,所以是合法的。
  三、信托贷款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根据《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可以作为委托人以信托贷款的方式实现借贷给另一企业的目的。信托贷款的贷款对象是由受托人确定的,委托人在乎的是收益,而不是借款给谁。
  四、自然人替身模式
  由于企业和公民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依法受法律保护。所以出借方可以先将资金借给个人(通常为借入资金方的大股东或者可信赖的第三人),该个人再将资金借给实际使用资金的企业,该企业则为该个人向资金出借方的企业提供连带保证,或者再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如果个人不能还款时,则出借方追索个人借款人,并同时要求担保企业承担担保责任。
  不过,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这是一个程序上的要求。
  五、存单质押担保贷款模式
  存单质押担保贷款模式是与银行贷款相结合的模式。拟出借资金方实际并不借出自己,而是将自己存入银行取得存单,并以该存单为借款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作质押担保。
  以存款做单板,其安全度很高,而且银行业可以获得利息,企业可以从银行实际获得贷款资金。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银行则将在质押存单账户中直接划扣还款。担保方则可以向借款人追偿。该种模式下存单质押担保人不能按借贷关系收取利息,但是可以收取一定的担保费。
  根据不同的模式主要的融资方式分为五种,资金是投资公司发展一切的可能所以融资的正确选择也是一个公司发展的必要途径,而最佳的融资方式也是企业迈向成功的重要因素。
  
  
  
  
总结:投资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一、融资方式都有哪些中委托贷款?《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婚内财产及夫妻义务约定协议书的效力是怎样的
      婚内财产及夫妻义务约定协议书的效力是怎样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


·没完成工作扣工资是属于合法的吗
      没完成工作扣工资是属于合法的吗一、没完成工作扣工资是属于合法的吗?不合法;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


·一、劳动合同中薪酬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劳动合同中薪酬的规定是怎样的?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形式和水平。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


·挪用特定款物罪怎么处罚
      挪用特定款物罪怎么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


·哪些情形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哪些情形可以中止履行合同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时,可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颅内出血需要司法鉴定吗?
      颅内出血是指大脑中原本正常工作的神经破裂,导致视线模糊,若此时不及时治疗,患者可能会失眠,由此,若此种损害是由于他人造成的,患者可能会想通过经过司法鉴定确定伤情后,要求其支付赔偿金......


投资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