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把孕妇打流产怎么判刑

  一、殴打孕妇导致流产,属于故意伤害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说来,即在刑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字样的犯罪,应当按照刑法各该条的规定,定罪量刑。
  
  二、犯故意伤害罪的具体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的量刑指导意见,人民法院审理故意伤害案件,在具体量刑时考照以下标准: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量刑基准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到残疾标准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伤残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每增加1级残疾等次,基准刑增加六个月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以上(含6级)伤残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1级残疾等级,基准刑增加一年。
  
  4、无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2级以上(含2级)伤残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
  
  殴打孕妇既影响了社会治安,又破坏了公共秩序,如果被殴打者受伤,就算是违法行为,犯故意伤害罪,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具体判刑的标准要根据受伤的情况进行判断,伤势越重,量刑标准越高。最严重的故意伤害致死的情况,将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就是把孕妇打流产怎么判刑的详细解答,想要了解更多信息请向律师进行咨询。
  
  
总结:一、殴打孕妇导致流产,属于故意伤害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辽源市征地补偿多少?
      辽源市征地补偿多少?为发展辽源经济,经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国土资耕函[2013]708号)文件批准,辽源市人民政府2013年第七批次用地依法征收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五一村集体土地12.7536公顷。依法用......


·行政处罚原则包括哪些内容,行政处罚有什么原则 我国的处罚分
      行政处罚原则包括哪些内容,行政处罚有什么原则我国的处罚分为了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但不管是哪种处罚,相关机关都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采取。不同的处罚,法律中规定的了不一样的原则。那......


·故意伤害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故意伤害保险公司是否赔偿?具体要看购买的是哪种保险,有些保险公司会理赔,如果购买了人身伤害保险的应当支付赔偿金。但有些保险是拒赔的,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


·在我国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有哪些内容
      除了地震,台风等这些天气原因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其他在正常情况下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总要有着相关的责任人对此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而承担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也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对于......


·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有哪些危害?
      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有哪些危害?1、难以知晓设定抵押权的情况有些房地产开发商由于资金不足,便用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到银行做贷款抵押。而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以建设用地使用......


·一、园区劳动合同没解除怎么查?
      一、园区劳动合同没解除怎么查?园区劳动合同没解除首先在当地的社保网上找到个人查询,输入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就会出现你缴纳社保的状态和在职状态。如果劳动者所在地已建立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系......


把孕妇打流产怎么判刑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