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事故按事故责任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按事故责任有哪些分类?
质量是产品的生命,决定着这个产品的生命周期。而工程还承载了使用者的生命安全,也使得它的质量变得更为重要。但是,尽管如此,还时不时会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那么,工程质量事故按事故责任有哪些分类?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程质量事故按事故责任分类
(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由于工程负责人片面追求施工进度,放松或不按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和检验,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
(2)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实施操作者不按规程和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浇筑混凝土时随意加水,或振捣疏漏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等。
(3)自然灾害事故: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地震、台风、暴雨、雷电、洪水等对工程造成破坏甚至倒塌。这类事故虽然不是人为责任直接造成,但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程度也往往与人们是否在事前采取了有效的预防措施有关,相关责任人员也可能负有一定责任。
二 、质量事故处理 工作程序:
1、质检员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和一般质量事故处理
2、发生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员协助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3、质量事故的分类: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两大类
(1)重大质量事故的界定
发生以下情况可定为重大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的。
2)事故造成了恶劣影响。
3)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害。
(2)一般质量事故
1)指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上(500元),3000元以下(不含3000元)
2)事故影响在局部范围以内,未造成严重影响。
3、发生质量事故的报告
(1)重大质量事故的报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应由项目经理立即报告总经理。
(2)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当事人除立即按规定上报外,应积极参与质量事故的善后处理
(3)一般质量事故的报告: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应在当天报告质检员。质检员在三天内内将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结果书面上报项目经理。
5、发生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总经理负责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
(2)质量事故的调查,其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部门和人员、事故经过、事故后果。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事故调查完毕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4)质量事故的处理,应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及时、慎重、有效地处理好质量事故
(5)必须以质量事故为契机,组织进行质量改进活动,完善并严格执行制度
(6)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应形成《质量事故报表》并建立档案
6、质量事故的责任人,根据其情况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将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行政、刑事责任。
7、事故责任界定
以上就是工程质量事故按事故责任有哪些分类的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工程质量事故主要有指导、操作和自然等三大触发因素,管控好这三者对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可想而知,依次还可降低工程质量事故发生频次。
总结:工程质量事故按事故责任有哪些分类?质量是产品的生命,决定着这个产品的生命周期。而工程还承载了使用者的生命安全,也使得它的质量变得更为重要。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现在买房子已经成为了人比较关注的问题,还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很
现在买房子已经成为了人比较关注的问题,还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年对于买房都是非常的畏惧,买房一般都是按揭贷款,而不是直接现金买房,这样的方式可以很大程度的降低自己的经济压力,在买房......
·北京市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本地人口多,再加上外来人口逐年上升,因此住房问题就更为紧张,而大多北漂人都会选择便宜的地下室居住,所以在此问题上,政府颁布了北京市......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二手房能买吗?
购买房屋的行为在现代社会非常常见,由于生活的变迁我们可能会需要现在所居住的地方,如果长期不会回来的话,我们都会选择将房子租出去或者是卖出去。还有很多人想要买这些房屋,但是可能会涉及......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1、本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动植物检......
·如何做好实物证据保管
如何做好实物证据保管实物证据在日常诉讼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实物证据的保管就显得格外关键,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实物证据保管是怎样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实物证据的保管是怎样的,为您解答......
·第二次起诉离婚还不叛离怎么办?
第二次起诉离婚还不叛离怎么办?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原则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第一次未被判决离婚,第二次提起诉讼也不一定会被判决离婚,主要看证据是否充足的表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
工程质量事故按事故责任有哪些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