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加班每天不超过多少小时?

  在法律的规定下,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其实也就是要求员工在休息时间加班,但加班并不是免费的,这种情况下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加班费。不过这个加班费可以说是用员工的健康换来的,为保障员工的利益,法律中对每天加班的时间做出了限制,那究竟加班每天不超过多少小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加班每天不超过多少小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加班时间的约定,不得违反《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即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另外,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加班费的计算公式加班费是用加班时间乘以每单位工资标准(即加班天数乘以日工资标准,或者加班小时数乘以小时工资标准),再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乘以相应的倍数。但从《劳动法》第四十四条里,我们只能知道加班加点相对于正常工资的“倍数”,即: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以及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分别按照工资的150%、200%和300%支付加班工资,而没有每单位工资标准(即日工资标准或小时工资标准)的规定。这也是有些用人单位随意克扣,少发劳动者加班费的根源所在。所以,我国还应出台相关规定,明确加班费的计算标准,以免用人单位钻法律不尽完善的空子,而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班费(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1、延长时间的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1.5×加班时间2、休息日的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2×加班时间3、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3×加班时间。这样劳动者才能知道单位是否有侵犯自己的合法权利。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时间不能超过1个小时,但有特殊情况的话则每天不能超过3个小时,同时也要保障员工休息的时间。
  
  
  
总结:在法律的规定下,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其实也就是要求员工在休息时间加班,但加班并不是免费的,这种情况下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签订一年合同最多几个月试用期
      签订一年合同最多几个月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


·一、夫妻财产约定范围进行分隔合法吗?
      一、夫妻财产约定范围进行分隔合法吗?夫妻双方在不违背法律,不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以将婚前的个人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得财产约定为夫妻个人财产。被约定的财产可以......


·能说话不能写字怎么立遗嘱?
      能说话不能写字怎么立遗嘱?如果老年人不会写字,那么最保险的方法是去公证处做一个公证遗嘱,因为公证遗嘱是效力级别最高的遗嘱。当然,如果老年人不会写字,还可以选择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口......


·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原告又起诉需要重新写起诉状吗?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与他人发生纠纷,那么如果协商无果的话一般会通过诉讼的手段来解决,但是法院在一审完毕后提交二审法院时,会出现发回重审的情况,那么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原告又起诉需要......


·债务纠纷当事人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债务纠纷当事人的基本要求是什么一、债务纠纷当事人的基本要求是什么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


·没有他项权抵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没有他项权抵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以房地产作为抵押财产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


加班每天不超过多少小时?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