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合作社是什么?
民法总则合作社是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民法总则》相应废止。
民法典合作社是什么
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民法典》中没有关于“合作社”的规定,《民法典》中只规定了法人的相关知识,下面是《民法典》对法人的一般规定。
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六十三条?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第六十四条?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六十五条?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六条?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公示法人登记的有关信息。
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条?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七十一条?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七十二条?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第七十三条?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第七十五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合作社企业在世界各国的各个经济部门都发挥着其他企业形态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尤其是消费者合作社、金融合作社、农场主(农民)合作社、资力体力工作者自我创造就业创业机会的员工合作社和为小微企业服务的服务合作社等等。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或者有任何疑问,详情请咨询专业为你解答。
总结:民法总则合作社是什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民法总则》相应废止。民法典合作社是什么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房产评估也要收费。
房产评估也要收费。如果双方对于共同所有的房子价值存在较大争议,法院在双方不能达成协商一致而又不适用竞价方式的前提下,一般会建议原告申请评估机构进行房产评估的。一般每个法院都会与几......
·离婚委托媳妇一人办理可以吗?
离婚委托媳妇一人办理可以吗?一、离婚委托媳妇一人办理可以吗?一人办理是不可以的,离婚一般必须双方都要到场。离婚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
·行政管辖案件移送规定条件有哪些?
行政管辖案件移送规定条件有哪些?行政案件移送是某一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移送条件:(1)移送的案件必须是某一人民法院已......
·我们知道,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的流程
我们知道,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的流程是交警先到现场进行勘查,经过交警调查后交警部门会出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可以凭借这份认定书要求责任方及保险公司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赔偿。那理......
·能被授予专利权的主体有哪些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身份,发明人或设计人是确立专利申请人或专......
·疫情期间实习期被辞退合法吗?
疫情期间实习期被辞退合法吗?疫情期间实习期被辞退要看辞退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因为疫情相关问题而非劳动者本身问题,是可以请求继续履行劳务合同的,或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在实习期内因用工方原......
民法总则合作社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