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辞退入职满一年的员工是否支付赔偿金

  辞退入职满一年的员工是否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开除、解雇、炒鱿鱼),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四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
  
  3、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的,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总计N 1;?
  
  4、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以上就是辞退入职满一年的员工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总而言之,是其是否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需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比如如果是企业无故辞退且无合理理由,应当给付赔偿金;但因为职工自身原因的则不需要支付。并且,支付金额随着地区、相关企业而变化。
  
  
总结:辞退入职满一年的员工是否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该如何理解工程保险的概念?
      一、该如何理解工程保险的概念?建设工程保险,是指发包人或承包人为了建设工程项目顺利完成而对工程建设中可能产生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向保险公司投保以化解风险的行为。建设工程保险合同是......


·一、有哪些?
      一、有哪些债务是需要继承的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


·交通事故鉴定后的赔偿流程:事故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
      交通事故鉴定后的赔偿流程:事故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证据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向作出认......


·无证驾驶属于不属于工伤
      无证驾驶属于不属于工伤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2、根据以上规定,只有......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按期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按期不还怎么办?一、根据法律规定欠钱按期不还怎么办?1、根据法律规定欠钱按期不还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还款。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


·管辖权异议诉讼费由谁来承担?
      管辖权异议诉讼费由谁来承担?一、管辖权异议诉讼费金额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


辞退入职满一年的员工是否支付赔偿金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