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放火罪既遂的标准是什么?

  在中国,不管过去还是现在都有法律制裁放火的行为,放火罪自古代以来都是比较常见的严重犯罪行为,它不仅危害他人生命安全,还侵犯了社会公共财产,为此刑法制定放火罪这一规定,但是放火罪既遂的标准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面的文章来了解一下。
  
  一、放火罪的既遂标准
  
  放火犯通常以烧毁目的物为犯罪目的。但是,判断放火罪的既遂与未遂,不应以犯罪目的是否达到为标准,而应以行为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放火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为标准。本法对于放火罪的规定有两个条文,即114和第115条。这两条的关系是,114条是规定放火罪的构成要件的基本条款,第115条是与本条相联系的结果加重条款。根据刑法理论,结果加重的条款是不发生犯罪未遂问题的,只有该条文规定的严重结果发生了,才能适用该条文。所以,认定放火罪的既遂、未遂,应以114条规定的放火罪的构成要件为标准。根据114条,只要实施了放火行为,点着了目的物,引起目的物燃烧,使目的物有被焚毁的危险,即使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目的物被焚毁,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放火罪的既遂。例如正要点火,就被人抓获,或者刚点着引火物,就被大雨浇灭等,应被认为是放火罪的未遂。
  二、放火罪的表现
  放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放火”是指行为人使用各种导火材料,点燃目的物,或者利用既存的火种即可以引起火灾的危险因素,引起公私财物的燃烧,制造火灾的行为。放火既可以采用作为的方式实行,如用引燃物将目的物点燃,也可以采用不作为的方式实行,但不作为方式构成的放火罪,必须以负有防止火灾发生特定义务的人员为前提,也就是行为人对形成火灾原因的火情具有防止火灾发生的特定义务,且根据其主、客观条件有能力履行这一义务而没有履行,以致造成火灾的。如负有防火义务的油库安全员,发现油库有着火的危险,能够采取防火措施而不采取措施,导致了油库火灾发生,就构成不作为的放火罪。上文对放火罪的表现有标准的叙述,危机公共安全等引起放火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放火罪既遂的标准,只要实施了放火行为,引起物品的燃烧,都会构成放火罪的要件标准。如果对该罪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可以咨询相关律师为您解答。
  
  
  
总结:在中国,不管过去还是现在都有法律制裁放火的行为,放火罪自古代以来都是比较常见的严重犯罪行为,它不仅危害他人生命安全,还侵犯了社会公共财产,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一、买车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买车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


·摩托电动肇事逃逸的处罚是什么?
      刑法相关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


·离婚后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离婚后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吗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


·一、交通事故休学期赔偿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休学期赔偿有哪些?交通事故休学期可以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赔偿,一般包括休学时花费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


·打人怎么处理的依据是哪些 对打人事件的处理,应当依据法律进
      打人怎么处理的依据是哪些对打人事件的处理,应当依据法律进行。造成轻伤以上就涉嫌犯罪,轻微伤以下按照治安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


·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包括什么
      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包括什么(一)名称;(二)主要经营场所;(三)执行事务合伙人;(四)经营范围;(五)合伙企业类型;(六)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


放火罪既遂的标准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