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郑州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每年都有不少郑州市民因为感情问题闹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双方会签署一份离婚协议书,在里面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权分配及抚养费标准等做出约定。按照规定,没有拿到抚养权的一方要承担抚养费的支付。那么郑州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下面我们给广大郑州市民做个普及。
  一、郑州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孩子抚养费变更的情况有哪些?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综上所述,抚养费的多少是有离婚双方自主确定的,可以参考物价水平、经济收入等因素。通常是按照一方的月收入为计算依据,比例是20%到30%。没有固定收入的,则参考郑州市职工平均月工资。因此,具体到郑州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总结:每年都有不少郑州市民因为感情问题闹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双方会签署一份离婚协议书,在里面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权分配及抚养费标准等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上班因私事请假回家,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关于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


·坐牢期间身份证能用吗?
      坐牢期间身份证能用吗?在坐牢期间身份证不能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十条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以及被羁押的人,尚未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在服刑......


·父母离婚后祖父母探视权存在吗
      离婚后祖父母探视权问题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探视权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


·一、店面收10万违约金是多少?
      一、店面收10万违约金是多少?店面收10万违约金一般是三个月的租金,店面租赁合同违约金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


·未成年学生委托监护协议怎么写?
      未成年学生委托监护协议怎么写?一、未成年学生委托监护协议怎么写?未成年学生委托监护协议委托人:__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__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学校________班未成年学生_____......


·一、房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一、房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手续办理?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


郑州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