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如何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有哪些条件
在以不同方式办离婚的时候,作为当事人如果没有事先了解一些相关内容的话,则很容易导致离婚失败,换言之也就是不能解除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现实中,选择协议方式离婚的夫妻比较多,那此时夫妻如何协议离婚呢?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如何协议离婚
(一)初审
查验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询问当事人离婚意愿以及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二)受理
1、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2、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三)审查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四)登记(发证)
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抚松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填写《离婚证》,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二、协议离婚有哪些条件
(一)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二)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三)协议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四)申请登记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五)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综合上文的分析,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夫妻如何协议离婚了吧。这与诉讼离婚是截然不同的,毕竟诉讼离婚涉及到打官司的问题,那就需要提起诉讼的一方事先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材料,这样在诉讼过程中才能进行举证,那么获得有利判决的可能性才会大一些。
总结:在以不同方式办离婚的时候,作为当事人如果没有事先了解一些相关内容的话,则很容易导致离婚失败,换言之也就是不能解除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现实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安徽2023年征地补偿价格不合理将如何解决?
在当今社会城市化的发展与建设,征地补偿一直是人人羡慕的事情,关于安徽征地补偿价格一直也是热门话题。征地补偿除了大部分人能提高原有生活水平,是否存在有补偿不合理之处呢?如有不合理之处......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
·公司倒闭了工资怎么办
公司倒闭了工资怎么办现在很多公司会面临倒闭的问题,但是倒闭了之后最被动的就是员工了,员工可以拿到应得的工资么,这个问题我们网站的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给您做一个关于公司倒闭了工资怎么......
·公益信托纠纷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益信托纠纷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信托法》:第59一73条第五十九条公益信托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规定的,适用本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第六十条为了下列公共利益目的之一而设立的信......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审理指南2010》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审理指南2010》第一部分 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审理思路概述第二部分 专利权状态和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审查第三部分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定第......
·如何了解二手房的产权状况
要想确保购买房屋安全无误,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是购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购房前对所购房屋的产权有清楚的了解,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防止上当受骗。那购房者应该如何了解二手房的产......
夫妻如何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有哪些条件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