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起诉离婚一方不应诉要怎么办

  起诉离婚的情况下,自然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是会如期出现在法庭上面的,但由于另一方可能不愿意离婚,因此也就会出现不应诉的情况。那实践中,要是起诉离婚一方不应诉的话应该要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应诉要怎么办
  
  ?
  《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根据上述规定,离婚案件的被告可以不出庭,但是必须委托代理人,且被告必须提交书面意见。因为婚姻属人生大事,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十分重视,在司法实践中,都要求被告出具书面的意见,但这还不够完善,法官还要确认书面意见确实是被告出具才行,因此被告应在开庭之前当面向法院递交书面意见,或对书面意见做公证,由代理律师递交给法庭,这样被告可以不再出庭。如果被告没有出庭,又没有提交书面意见,即使委托代理人,人民法院也会按照缺席对待,缺席判决。因此,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后,另一方不应诉的,并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程序。起诉离婚的一方只要按照法院的通知,及时参加诉讼就可以了。而且因为另一方放弃了自己的举证、质证等诉讼权利,法院的审判结果对起诉一方非常有利。
  二、一方失踪如何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法律事实,是指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判决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申请宣告公民失踪的条件:1、该公民离开最后住所地后下落不明;2、该公民下落不明的时间必须满2年。下落不明人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受理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后,必须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事实说明夫妻生活已中断2年以上,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因一方失踪而没有履行,这种时空的间隔必然会影响到夫妻感情。在这样的处境下,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经法院单方面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法院受理后是否要公告查找,是否要在公告期届满后下落不明的一方未应诉的情况下,才能作出判决,婚姻法未对此作出具体规定。现实中,一方起诉离婚一方不应诉的话,其实对案件最终的判决会有一定影响,但也不是说对方不应诉就无法做出判决了,此时符合条件的法院可以做出缺席判决。当然,要是原告一方不出庭的话,此时会按照原告撤诉来处理案件。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起诉离婚的情况下,自然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是会如期出现在法庭上面的,但由于另一方可能不愿意离婚,因此也就会出现不应诉的情况。那实践中,要是起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婚内能否主张子女抚养费
      婚内能否主张子女抚养费1、在大多数人的观念中认为只有在离婚时才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问题,其实不是这样的。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


·关于破产债权人问题之破产申请如何办理
      债权人是如何申请一个经营不善负债累累的企业破产的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如果债权人要向法院申请一个债务人破产,就需要向人民法院提......


·自然人吃野生动物怎么处罚
      自然人吃野生动物怎么处罚?吃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会受到行政处罚,一般是就是治安拘留或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


·死刑立即执行改为终身监禁的条件有哪些?
      在我国,死刑立即执行与终身监禁虽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却是同样严厉的刑法。那么,什么是死刑立即执行?什么是终身监禁?死刑立即执行改为终身监禁的条件有哪些?下文是关于死刑立即执行与终身监禁......


·工伤鉴定失败医疗费怎么报销
      作为劳动者来说,在平时的工作当中一定要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虽然说遇到工伤这样的事情,是有法律来保障自己的权益的。但是,是否属于工伤也是需要经过专业的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的,只有经过......


·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会怎么处理?
      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会怎么处理?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会自动续期。1、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无条件并不表明土地使用权人没有义务缴纳土地费用。在物权制度的构造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在自动续......


起诉离婚一方不应诉要怎么办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