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户过户的流程规定是什么?
离婚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问题,长期以来离婚频繁发生放在我们的身边,而在离婚如今需要走法律程序,主要来解决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抚养费问题,在婚姻法中对此有很详细的说明,保障离婚中不出现纠纷,那离婚房户过户的流程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房屋过户有离婚证怎么过户?
夫妻离婚房屋过户有离婚证是可以办理过户的。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步:
1、持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二、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材料: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时);
2、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时);
3、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诉讼离婚时);
4、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诉讼离婚时);
5、离婚证及复印件;
6、房产证;
7、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离婚房屋过户有离婚证是可以过户的,只要持有离婚协议书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正就可以到房管所办理过户手续,在过户中也要准备齐相关资料,比如离婚证和双方身份信息,如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为您解答。
一般在离婚时候首先考虑的是双方商议,商议意见如果达成一致就可以按照商量的结果来执行,但是商议无果就要依靠法院来强制性按照法规来执行,过户过程中要提供很多材料,如果办理就要了解相关程序,避免给自己造成损失。
总结:离婚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问题,长期以来离婚频繁发生放在我们的身边,而在离婚如今需要走法律程序,主要来解决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抚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构成共同犯罪的只能是单位的犯罪包括哪些?
您经常可以在电视新闻中看到某某人与某某人共同犯罪,因此对于共同犯罪这个概念其实并不陌生,但是有的时候共同犯罪的主体是单位,很多人都不知道构成共同犯罪的只能是单位的犯罪包括哪些?那么......
·对于盗刷银行卡1元犯法吗?
对于盗刷银行卡1元犯法吗?盗刷银行卡一元的是不会构成犯法的;犯罪是需要看盗刷的金额。如果是盗窃并使用的,涉嫌是盗窃罪。(注意刑法196条最后一款)盗窃罪数额较低就可构成。如果是伪造信用卡......
·辞退员工马上发工资还是正常发放
辞退员工马上发工资还是正常发放一、辞退员工马上发工资还是正常发放员工原本的工资需要正常支付的。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第一,无故辞退员工......
·不让童工辞职不给工资怎么办?
不让童工辞职不给工资怎么办?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是违法行为,劳动者父母或其监护人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2、已经发生的劳动,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报酬。非法使用童工,且拖欠工......
·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有哪些?
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有哪些?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没有当事人,合同权利义务就失去存在的意义,给付和受领给付便无从谈起,因此,订立合同须有当事人这......
·法院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几种
法院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几种一、法院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几种合议庭经审查发现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第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
离婚房户过户的流程规定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