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开车接电话怎么处罚

  开车接电话怎么处罚
  
  在道路上行驶本就需要小心,但是我们经常在道路上看见司机一边接电话一边开车,这样司机很不容易专心开车,很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所以对此有处罚规定。那么我们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开车接电话怎么处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开车接电话怎么处罚
  
  开车拨打、接听电话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应当一次扣3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违章不处理会有什么后果
  
  1、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在15天后每天多产生3%的滞纳金,直到缴款为止。
  
  2、有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违章,交警核查后,扣证、扣车。
  
  3、若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要换驾驶证及补驾驶证或转驾驶证都不能办理。
  
  4、有违章未处理现象的,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
  
  5、不能通过车辆年审及季度审、综合审。
  
  在道路上驾驶车辆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虽然说扣分和罚款并不是什么大事,但是发生了交通事故,那就追悔莫及了。所以,各位司机应该熟知交通规则以及扣分规定,如有疑问,请登录平台咨询或委托专业的律师,能尽快帮助到您。
  
  
总结:开车接电话怎么处罚在道路上行驶本就需要小心,但是我们经常在道路上看见司机一边接电话一边开车,这样司机很不容易专心开车,很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有关民事诉讼法 公告送达的内容是什么?
      有关民事诉讼法公告送达的内容是什么?一、公告送达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


·离婚女方怎么争取儿子抚养权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不仅会在财产分割、债务承担方面产生纠纷,在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上面往往也是有争议的,而此时出现双方都想要子女抚养权的情况,离婚女方怎么争取儿子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


·随着现在离婚率的升高
      随着现在离婚率的升高,离婚的人也越来越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最终的结果就是离婚,离婚时面对最大的问题就是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那么小孩抚养问题没达成协议能离吗?其实没有达成协议的话,也是可......


·债务人死亡债务怎么办 还需要还债吗
      债务人死亡债务怎么办还需要还债吗公民对于自己的合法债务,自然应当积极的偿还。但在一些情况下,可能债务还没有还清,债务人就因为一些意外情况导致死亡,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是直接不还债给债权......


·法院管辖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
      法院管辖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一、法院管辖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二百五十七条、二百六十条、二百七十条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指构成以下五种罪名的案件:......


·为什么我国房屋租赁有最长时限根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
      为什么我国房屋租赁有最长时限根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购买城镇房屋需要交纳相应的税费,为了防止出现以租代买逃避纳税的现象发生,我国的《民法典》规定租赁双方在签署租赁合同的时候对于......


开车接电话怎么处罚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