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国有企业改制股权设置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国有企业改制股权设置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近几年,国家一直在为加快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而不断推出新政策,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有利于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同时为国家和人民创造更多的财富,那么关于国有企业改制股权设置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
  
  一、国有企业改制股权设置是怎样的?
  
  公司筹备过程中,为了准确确定公司资产,区分其他主体的资产,有时要进行财产清查。在清查基础上对财产所有权进行甄别和确认。尤其是占有国有资产的公司,应当在改制前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避免国有资产受到损害。
  
  国有股权设置改制公司涉及国有资产投入的,要对公司改制后国有股的设置问题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批准相关股权设置的文件,对国有资产作价及相应持股进行审批。通常在申报国有股权设置申请书的同时,还要求公司律师就国有股权设置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国有企业改制股权的七大流程是什么?
  
  (一)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并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
  
  (二)清产核资
  
  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企业各项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清产核资的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数额界定企业产权,重估资产价值,核实企业资产。从而进一步完善企业资产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资产优化配置。
  
  (三)界定企业产权
  
  主要是指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企业国有资产负有多重财产权利,权利结构复杂,容易成为纠纷的源头,所以需要对其进行产权界定。企业产权界定是依法划分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的权利,范围及管理权限的法律行为。借此,要明确哪些资产归属国家,哪些资产的哪些权能归属于哪些主体。
  
  (四)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是指为资产估价,即经由认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特定目的遵循法定标准和程序,科学的对企业资产的现有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以报告形式予以确认。资产评估要遵循真实、公平、独立、客观、科学、专业等原则。其范围既包括固定资产,也包括流动资产,既包括无形资产、也包括有形资产。其程序包括申请立项、资产清查、评定估算和验证确认等几个步骤。资产评估经常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
  
  (五)财务审计
  
  资产评估完成后,应聘请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改制前三年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确认。
  
  (六)认缴出资
  
  企业改制后认缴的出资额是企业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的价值。既包括原企业的资产换算,也包括新认缴注入的资本。
  
  (七)申请登记
  
  此登记既可以是设立登记,也可以是变更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予以登记,并发放新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的日期为企业或公司成立的日期。
  
  更好优化资源配置,同时也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调动国有企业中的领导者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打破铁饭碗的懒惰思想,稳固国有企业在国家经济当中的主要地位。
  
  
  
  
  
总结:国有企业改制股权设置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近几年,国家一直在为加快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而不断推出新政策,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有利于企业更好地适...#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区别有哪些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区别有哪些在法律上相同的词有很大的区别,对于赔偿和补偿我们很多人多会认为词义很相近,那么对于行政赔偿行政补偿,仅仅一个字的差别,在法律上就有很多的不同,下面就让我......


·商业用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商业用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在现代社会,能够拥有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每个家庭都非常渴望的一件事情,所以购买房屋成为必不可少的事情。同时在现实生活中,您都知道,商业用房土地使用......


·我国进口报关单证包括什么
      我国进口报关单证包括什么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进口报关是一种法律行为,也是办理海关入境必要的程序。同时,进口报关有利于对进口货物进行依法审查,也能使得进口货物能够依法进行进口税费的......


·犯罪中止和未遂具体有什么区别
      犯罪中止和未遂具体有什么区别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


·分公司无法人能签合同么?
      分公司无法人能签合同么?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职工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作为用人单位,有为职工提供安全工作环境的义务,如果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受伤,则属于工伤范畴。职工本人可以委托家属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来明确证据的伤残程度。一般情况下,劳动局受理后......


国有企业改制股权设置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