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偷税漏税罪的行为表现是什么?

  偷税漏税罪的行为表现是什么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有些人可能需要纳税的数额较大,因此就萌生了不想纳税的念头,而此时往往就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不纳税,常见的就包括偷税和漏水。需要注意,我国是将偷税漏税规定为了犯罪的,即偷税漏税罪,那要是触犯了此罪的话,一般是怎么进行处罚的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偷税漏税罪的行为表现是什么
  偷税漏税罪表现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的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下述三种行为方式是对偷税犯罪行为手法的总的概括。
  (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
  所谓伪造账簿、记账凭证,是指行为人为了偷税,平时没有按照税法设置账簿,为了应付税务检查而编造出假凭证、假账簿、无中生有、欺骗他人;所谓“变造”账簿和记账凭证,即把已有的真实账簿和凭证进行篡改、合并或删除,以此充彼,以少充多或以多充少,或者账外设账、账外经营、真假并存,从而使人对其经营数额和应税项目产生误解,达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这种方式多为个体经营者所采用,以此使税务人员无法得知其经营收支情况。
  (二)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行为人通过此举以图减少应税数额,达到偷税目的。主要方法有,(1)明销暗记;(2)将产品直接作价抵债款后不记销售;(3)已经销售而不开发票或以白条抵库不记销售;(4)用罚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冲减销售收入;(5)将展品或样品作价处理后不按销售记账,等等。此外,多行开户,同时使用,而只向税务工作人员提供其中的一个,也是行为人隐瞒收入的常用方法。
  (三)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依法纳税的前提,纳税人必须在法定时间内办理纳税申报,如实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纳税资料。行为人往往通过对生产规模、盈亏情况、收入状况等内容作虚假申报,来达到偷税目的。行为人有时虚报一项,有时虚报数项。
  二、偷税漏税的如何处罚
  
  (一)行政处罚
  偷税漏税行为情节较轻的,可行政处罚。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如下:1、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2、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刑事处罚
  偷税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如下两种: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纳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也给予同样的处罚。主要的自然是刑事方面的处罚,毕竟此时行为都已经构成了犯罪。但行政方面的处罚也是不容忽略的,此时行政方面的处罚主要是罚款。相比之下,自然是刑事处罚要严重的多了,一旦受到刑事处罚,就会在人生档案上面留下污点。
  
  
  
总结:偷税漏税罪的行为表现是什么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有些人可能需要纳税的数额较大,因此就萌生了不想纳税的念头,而此时往往就会采取相应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合伙协议范本应该怎么写?
      合伙协议范本应该怎么写?合伙协议是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商议并同意后,所确立的一份书面协议。当你需要和他人合伙共同创立一份事业时,合伙协议书是必不可少的前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书内......


·婚前购房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不管男女是在婚前购房还是在婚后购房,此时其实都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尤其是在婚前购房的时候,可能出现双方共同出资,日后共同还贷的情况。当然也有可能是一方出资购买婚后双方还贷的情况......


·工伤鉴定多少天出结果?
      我们知道受伤是在生活中经常遇到,受伤之后一个半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损失,无论是经济上的损失还是身体上的痛苦对于个人的打击是比较大的,但是在工作中受伤是属于工伤,在认定之后就可以得到一......


·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辩护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辩护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一、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辩护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1、计时收费(一)适用范围:全部律师服务事项(二)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三)上下浮动幅度:......


·喝酒伤人怎么判刑
      喝酒伤人怎么判刑一、喝酒伤人怎么判刑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


·集体土地使用权能更名么?
      集体土地使用权能更名么?我国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村民要想使用集体土地修建厂房,就得拿到集体土地使用权。在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上面,记载了使用者的名字、土地面积、位置等信息。......


偷税漏税罪的行为表现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