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通信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通信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一)决策阶段的质量管理
  
  此阶段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在广泛搜集资料、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分析、比较,决定项目的可行性和最佳方案。
  
  (二)施工前的质量管理
  
  施工前的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1、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重新的审查,包括各个分包商的资质的审查。如果发现施工单位与投标时的情况不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2、对所有的合同和技术文件、报告进行详细的审阅。如图纸是否完备,有无错漏空缺,各个设计文件之间有无矛盾之处,技术标准是否齐全等等。应该重点审查的技术文件除合同以外,主要包括:
  
  (1)审核有关单位的技术资质证明文件;
  
  (2)审核开工报告,并经现场核实;
  
  (3)审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4)审核有关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5)审核反映工序质量的统计资料;
  
  (6)审核设计变更、图纸修改和技术核定书;
  
  (7)审核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
  
  (8)审核有关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的技术鉴定书;
  
  (9)审核有关工序交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10)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技术签证、文件等。
  
  3、配备检测实验手段、设备和仪器,审查合同中关于检验的方法、标准、次数和取样的规定。
  
  4、审阅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5、对施工中将要采取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行审核,核查鉴定书和实验报告。
  
  6、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进行检查,检查采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7、协助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8、对工地各方面负责人和主要的施工机械进行进一步的审核。
  
  9、做好设计技术交底,明确工程各个部分的质量要求。
  
  10、准备好简历、质量管理表格。
  
  11、准备好担保和保险工作。
  
  12、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
  
  13、全面检查开工条件。
  
  (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1、工序质量控制
  
  2、设置质量控制点
  
  3、工程质量的预控
  
  4、质量检查
  
  5、成品保护
  
  6、交工技术资料
  
  7、质量事故处理
  
  (四)工程完成后的质量管理
  
  按合同的要求进行竣工检验,检查未完成的工作和缺陷,及时解决质量问题。制作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维修期内负责相应的维修责任。
  
  总的来说,不管是任何工程,其的质量管理都要通过决策阶段、施工前、施工时及施工完成这四个环节中抓质量,每一环节都有其质量管理的规定要求,都是不可或缺的。把每一环节的质量抓好才能保证整个工程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以上便是本文对通信工程质量管理措施的相关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总结:通信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一、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一)决策阶段的质量管理此阶段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在广泛搜集资料、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法律规定房地产抵押的内容是什么?
      当欠债人进行房地产抵押时,为保证债务履行而办理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负债时,抵押权人可以把房产拍卖偿还债务。该房产不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商品交易。房产抵押要签订具有规定内容的合同......


·刑诉法新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如何进行?
      刑事诉讼法不仅是对犯人起到约束和严惩他们的作用,还可以保护每个公民的人生安全,但是警方一旦确定了犯罪人员,想要对其进行询问,这个时候根据刑诉法新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如何进行呢?您这就和......


·外地人北京买房政策是什么,有哪些条件?
      为了抑制房价过快增长,北京市对房地产市场实行了限购政策,其中影响比较大的是那些想买房的外地人。对于他们而言,辛苦打拼,能在北京买上房子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因此,对北京购房政策及时跟......


·一、工伤可以可以按交通事故赔偿吗?
      一、工伤可以可以按交通事故赔偿吗?工伤可以可以按交通事故赔偿,但是工伤保险部分就不予赔偿,或者是仅对于交通事故赔偿不足的部分进行赔偿。第一,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并负次要责任,应认......


·夫妻离开三年自动离婚是否合法?
      夫妻离开三年自动离婚是否合法?夫妻离开三年自动离婚是不合法的,必须通过离婚登记或法院判决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


·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的区别包括哪些?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签订合同是比较常见的事项之一了,签订合同的话,那么双方都会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存在着一定的抗辩权。那么,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的区别包括哪些?实际上在法律当中先......


通信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