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程质量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哪些?

  工程质量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众所周知的是,工程质量至关重要,在一些场合下,有些工程的质量决定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因此不能忽视。在现实的生活中,很多人想要知道如何去防范这些风险。也就是说工程质量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工程质量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哪些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控制风险
  
  熟悉和掌握工程施工阶段的有关法律法规。涉及施工阶段的法律法规是保护工程承发包双方利益的法定根据,建筑企业只有熟悉和掌握这些法律法规,依据法律法规办事,才能增强用法律保护自己利益的意识,有效地依法控制工程风险。
  
  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招标文件。承包人取得招标文件后,应当深入研究和分析,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吃透业主意图及要求;全面分析招标人须知,详细审查图纸,复核工程量,分析合同文本,研究招标策略,以减少合同签订后的风险。
  
  加强履约管理,分析工程风险。在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中,虽然已经发现了风险,但合同中还会存在词语含糊,约定不具体、不全面、责任不明确甚至矛盾的条款。因此,任何施工合同履行过程都要加强合同管理,分析不可避免的风险。
  
  管好分包人,减少风险事件。分包给分人的工程,总包人负有质量、安全、工期等协调和管理的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所以对分包人的承包工程和其工作,要严格进行管理,督促分包人认真履行分包合同,把总分包之间可能发生的风险,减少到最低程度。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转移风险
  
  推行索赔制度。由于不可预测的某些风险总是存在,风险事件的发生是造成经济损失或时间损失的根源,合同双方都期望转移风险。所以在合同履行中,推行索赔制度是向对方转移风险。但工程索赔制度在我国尚未普遍推行,建筑企业对索赔的认识还很不足,对索赔的具体作法也还十分生疏。因此,必须了解索赔制度转移风险的意义,学会索赔方法,使转移工程风险的合法、合理的索赔制度健康地开展起来,逐步向国际工程惯例接轨。
  
  向第三方转移风险。包括推行担保制度和进行工程保险。
  
  (1) 推行担保制度
  
  第一,保证。当前我国可以逐渐推行银行保证或企业保证。
  
  ①银行保证。国际通行作法是在工程招投标和合同履约过程中实行银行保函制。由承发包双方开户银行,根据被保证人(即承包人或发包人)在银行存款情况和资信,开具保函,承担代偿责任。但目前我国银行保函制度没有相应法规或规章,尚未普遍推行。
  
  ②企业保证。除推行银行保函制外,也可以推行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做为工程承包人或发包人的保证人,由其出具保函,承担代偿责任。
  
  第二,抵押。推行该制度,要在承发包双方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时,由承发包双方或其任何一方与第三方抵押人订立抵押合同并进行抵押物登记。
  
  (2) 推行保险制度
  
  一般在招标文件中,特别是在投标报价说明中都要求承包人作出保险承诺。我国工程保险工作尚未与国际惯例接轨,但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对建筑工程一切险种、第三方责任险、人身伤亡险和施工机械设备险等设置了相应条款。为把工程保险制度逐渐推行,一方面要在修改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时向国际惯例接轨;另一方面要制定建筑工程保险章程和必要的法规、规章,以保证建筑工程保险制度的全面推广。 项目管理者联盟文章,深入探讨。
  
  保留风险。在建筑工程固定价格合同中考虑一定比例的风险金,以前通常称为不可预见费,就是对合同中明确的潜在风险的处理基金。风险基金的比例取决于合同风险范围和对风险分析的结果,一旦出现风险,发生经济损失,由风险基金支付。
  
  一旦风险发生,建筑企业应及时进行索赔,以施工合同为基础,以先钱保留完整的文件做为有力证据,向发包人索赔风险损失,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工程师下达指令,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照片及有关原始凭证,这些都是减少风险损失的有力证明。
  
  
  首先针对工程质量可能会出现的风险,首先是控制风险,其次就是转移风险,具体包括实施保险制度等。如果您对于工程质量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哪些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清楚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他们会给出专业的意见。
  
  
总结:工程质量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众所周知的是,工程质量至关重要,在一些场合下,有些工程的质量决定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因此不能忽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四川省招摇撞骗的数额标准是多少?
      四川省招摇撞骗的数额标准是多少?四川省招摇撞骗的数额标准没有明确规定,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


·一、如果没抓到现形算醉驾吗?
      一、如果没抓到现形算醉驾吗醉驾要有事实证据的,时血液中酒精含量需要达到规定的标准。而你属于事后被举报,除非还能测出你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否则仅凭投诉或口供无法确定。因此,这种举报......


·征地拆迁整治方案是怎样的?实施步骤是哪些?
      征地拆迁整治方案是怎样的?实施步骤是哪些?一、组织实施(一)根据省、市政府部署,按照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征迁、统一补偿和分级负责、责任包干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铁......


·出租车出车祸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出租车出车祸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对于出租车误工费目前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甚至说这个出租车要误工费是不合理的,一般协商一下就行,600可能不合理,即便到了法院,也是酌情考虑的。“受害......


·刑事拘留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拘留办案流程是怎样的?一、刑事拘留的办案流程是怎样的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


·二手房过户要交什么税
      购买商品房会由开发商或自己给办理房产证,以证明自己对房屋的合法所有;如果购买的二手房的话一般是需要办理过户来取得新的房产证的,那二手房过户要怎么办理?二手房过户要交什么税呢?详细内......


工程质量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哪些?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