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国家立法上明确规定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国家立法上明确规定,酒驾之后不能驾车,否则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有些人为了逃避法律的惩罚,在酒驾后逃逸,再找他人顶替自己,这是典型的冒名顶替酒驾的行为。对于冒名顶替酒驾造成交通事故的行为应该怎么处罚?
  
  一、交通肇事后找人顶罪的行为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从该解释可以看出:首先,行为人要有交通肇事后逃跑的行为;其次,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跑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找人顶罪,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即离开现场。即使他在现场,也不会承认自己是肇事人,他肯定是找其他人来顶替自己的行为,由顶替人来承担自己的责任。因此,仍应认定是一种逃跑行为。行为人找人顶罪的目的是为了自己逃避法律的追究,是毫无疑问的。因此,行为人找人顶罪的行为应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2)有的行为人在找人顶罪后,感到内疚向公安交警部门投案,并如实供述交通肇事犯罪事实的行为。有观点认为,象这种情况就不能认定是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也就不能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笔者认为,事后自首这不影响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就象有的盗窃犯,在窃得财物回家后感到不安又将所窃的财物主动退还失主,仍应认定其盗窃犯罪既遂一样。"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定量刑情节一旦形成,就不能回转。事后,行为人感到内心不安,主动到有关部门讲清问题,这是他原先在主观上逃避法律追究转变到主动接受处理的一个转换,也只能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这是另一个法定的从轻量刑情节。因此,我们不能将后来的自首去否认他当时逃避法律追究的事实。
  二、交通事故冒名顶替如何处罚
  一般事故前提下,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理;顶替者按妨碍公务行为看待。重特大事故情况下,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理;顶替这按包庇罪、妨害公务罪定性。如果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冒名顶替者构成包庇罪。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每天都在上演,其中很大一部分交通事故是由于酒驾造成的。更有甚者,在酒驾后逃逸,然后时候找人冒名顶替。对于冒名顶替酒驾造成交通事故现象该如何处罚?由于这是妨碍公安机关执法的行为,所以无论是逃逸者还是顶替者都是需要受到惩罚的。
  
  
  
总结: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国家立法上明确规定,酒驾之后不能驾车,否则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有些人为了逃避法律的惩罚,在酒驾后逃逸,再找他人顶替自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行政处罚择一重处原则是什么?
      为了保障市场的健康发展,工商部门经常要进行检查,对于市场商户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工商部门做出行政处罚,要根据一定原则和程序,包括公平、一事不再罚等。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很......


·在我国非法集资家属怎么处理
      其实我国公民还是比较注重家庭观念的,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家里面有人触犯我国的刑法,属于刑事案件当中的犯罪嫌疑人的话,肯定会对家里人的生活都会带来一定的影响的。现在,我国的法规是相当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后房产如何立遗嘱?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后房产如何立遗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后房产需要是本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之下做出关于房产如何分配的遗嘱内容。1、如果有数份遗嘱内容相互矛盾时,有公证遗嘱的应该以公证遗......


·赠与房产要签什么合同
      赠与房产要签什么合同一、赠与房产要签什么合同(1)要写房屋赠与协议,双方就赠与事项达成一致。  (2)进行公证。公证需要的手续包括: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


·可以将农村土地使用证过户吗?
      可以将农村土地使用证过户吗?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集体土地使用证原则上能过户,但过户对象一定是农村本村本......


·北京买房资格能卖吗
      随着楼市房价的不断攀升,人们对楼市的非议也越来越多,但是房还是要买的,是刚需。有些人,特别是年轻人在北京打拼多年都得不到一个购房的资格,而一些人轻轻松松就获得了购房资格,有需求就有......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国家立法上明确规定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