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关于经济律师的相关内容的介绍

  关于经济律师的相关内容的介绍
  
  现在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常常在对战过程中难免牵扯到经济上的纠纷。为了减少或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有些公司就会专门聘用经济律师作为公司的法律顾问。但是,招聘律师本身算是高投入工作,企业在选择顾问律师的同时也要严格审核律师资格,以及了解一些相关的行情。那么,接下来就看一看关于经济律师的相关内容的介绍。
  
  一、什么是经济律师
  
  经济律师主要是指在经济财产方面,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二、经济律师的收费标准
  
  (1)诉讼费: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律师代理费:
  
  各地区不一致。如北京10万元以办以8%计算。
  
  (3)违约金:
  
  法律上并无明文规定最高数额,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但法律规定,如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可以申请法院减少或增加违约金数额。
  
  三、经济律师业务范围
  
  1、担任公司企业或特定项目法律顾问:
  
  ①用中、英文起草、审查、翻译各种商业合同和法律文书,对工商业务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法律意见书;
  
  ②参与重大商务谈判,协助草拟谈判提纲;
  
  ③代理参加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
  
  ④协助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合同、劳动人事、财务、商业秘密等经营管理;
  
  ⑤处理劳资纠纷;
  
  ⑥为公司设立、重组、转让、收购兼并或破产清算提供法律服务;
  
  ⑦签发律师函,办理各类律师见证及代办法律公证手续;
  
  ⑧其他法律顾问法律服务。
  
  2、代理诉讼、仲裁、执行、和解、调解、谈判;
  
  3、为公司设立、重组、融资、转让、收购兼并、产权界定、产权交易、资产置换、破产清算等提供包括建立法律构架、法律风险分析、法律文件准备等法律服务;
  
  4、参加合同谈判,考察合同签订方的主体资格、资信与财产调查;代为起草、审查、修改、订立合同,提供法律意见;接受合同纠纷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仲裁或诉讼,催收债权即应收账款、签发律师函;
  
  5、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法律服务:代办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与版权登记;代理技术秘密、商标、专利及著作权转让及许可;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咨询、顾问和调查;代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讼或仲裁。
  
  6、提供房地产开发、土地开发和转让、建设、工程承包或发包、商品房按揭、预售、租赁、销售、物业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中介、见证、代理等法律服务;提供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投标、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法律事务代理;为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技术交易、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国际招标投标等各项招投标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7、金融、银行、证券法律业务;为股票、债券、基金的发行、转让和期货交易等证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提供银行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的法律服务,处理包括存单、票据、贷款、结算、保理、信用证等银行法律业务;起草、审查银团贷款、项目贷款、抵押、信托、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的相关文件或参与谈判;为公司股份制改组及股票境内、外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
  
  8、代办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与版权登记;代理技术秘密、商标、专利及著作权转让及许可;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咨询、顾问和调查;代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讼或仲裁。
  
  9、涉外商事法律业务:为外商,含港、澳、台投资、国际贸易、涉外的合同、融资、知识产权、其他涉外法律事务。
  
  我们可以知道经济律师所提供的业务范围是相当广泛的,一般来说其收费标准也主要是根据市场决定的。当然除了个别公司会高价聘请律师除外。总之,经济律师在我们日常的经济纠纷处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本文仅供参考!
  
  
总结:关于经济律师的相关内容的介绍现在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常常在对战过程中难免牵扯到经济上的纠纷。为了减少或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有些公司就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劳动关系变更协议书主要有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常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变更,比如劳动关系会因为一些突发状况要求变更。为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劳动关系变更的具体情形及相关的注意事项、可在书写相关协议时,往往会出现很多......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吗?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吗?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本条是关于当事人变更合同的规定。......


·交通肇事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交通肇事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一、交通肇事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1.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企业融资的条件有哪些
      企业融资的条件有哪些?企业为了扩大经营管理范围等,会在经过股东会同意后,选择融资方案,继而制定融资计划。由于企业融资涉及到投资者的利益,且有部分不法分子会利用企业融资的机会进行集......


·再婚抚养费执行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再婚抚养费执行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第二个老婆可以告男方重婚罪吗?
      一、第二个老婆可以告男方重婚罪吗?可以,重婚案件一般由被害人自诉,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影响很坏的,即使被害人不起诉,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如果涉嫌犯罪,公安局应当立......


关于经济律师的相关内容的介绍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