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致人重伤算遗弃罪吗,遗弃罪如何认定
遗弃行为随着人们整体素质的提高已经减少了许多,但是在当前社会遗弃的行为还并没有绝迹,还是有少部分的遗弃行为存在,遗弃可能给他人带来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严重的情况可能会导致我们触犯遗弃罪,所以对此我们必须有所了解,那如果出现遗弃致人重伤的情况,算不算是遗弃罪呢?
遗弃致人重伤是遗弃罪吗?
遗弃老人、孩子等没有生活能力的群体的都可以算是遗弃罪,遗弃致人重伤的情况需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并不是所有遗弃都构成遗弃罪。
遗弃罪的认定
与虐待罪的界限
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虐待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合法权益,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健康。而虐待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经常或连续折磨、摧残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行为。3、主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而虐待罪的主体,必须是在一个家庭内部共同生活的成员。4、犯罪主观方面不同。两罪在主观方面虽均是故意,但其故意的内容不同。而虐待罪的故意是行为人有意识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摧残和精神折磨。5、犯罪侵犯的对象不同。遗弃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对象可以是任何人。
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力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遗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而故意伤害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种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一般是直接加害于被害人的身体,如打伤、刺伤、烧伤等。3、主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人负有法律上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故意的内容不同。遗弃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也有实际履行扶养义务能力而拒绝扶养;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则是行为人具有损害他人身体的故意。
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1、犯罪主观方面不同。从主观故意上讲,遗弃罪是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逃避或向他人转嫁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故意则是剥夺他人的生命。因此,如果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向他人转嫁本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遗弃罪;如果行为人企图以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方式达到杀害婴儿或神智不清、行动不便的老人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2、客观要件不同。遗弃罪在客观方面一般是将被害人遗弃于能够获得救助的场所,如他人家门口、车站、码头、街口等。故意杀人罪在客观方面则是将婴儿或行动困难的老人放置于不能获得救助的地方,例如,将婴儿遗弃在深山沟内;将神志不清、行动困难的老人遗弃在野兽出没、人迹罕至的荒野,等等。遗弃的行为是非常可耻的,所以在生活中我们遇到触犯遗弃罪的现象一定要及时给予帮助并及时报警处理,如果自身遇到所需要抚养对象出现残疾和无法自理的现象的话,一定要对其进行管理,如果自身管理不来的也需要送至社会福利机构进行管理。
总结:遗弃行为随着人们整体素质的提高已经减少了许多,但是在当前社会遗弃的行为还并没有绝迹,还是有少部分的遗弃行为存在,遗弃可能给他人带来的影响是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审限计算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审限计算的规定是什么一、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审限计算的规定是什么从最初立案次日计算审限案件从简易程序转入普通程序后,虽然适用的是不同的程序......
·家庭财产保险索赔应注意哪些事项
1.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同时向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报案。2.索赔时,要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和有关......
·一、离婚时可以把夫妻同共财产全部转移给孩子吗?
一、离婚时可以把夫妻同共财产全部转移给孩子吗?夫妻离婚不可以把财产全给子女的,一定要避免发生利用这种手段藏匿或者转移财产的违法行为。这种做法除非是经过对方的同意,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
·诉讼时效中断主张抵消属于法定事由吗
诉讼时效中断主张抵消属于法定事由吗?主张抵消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
·前罪为有期徒刑缓刑的是否构成累犯
这是我国的现实社会当中,如果当事人曾经因为犯法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并且有期徒刑是缓刑执行的,在缓刑执行完毕之后,如果是过了五年之内,当事人又因为犯法而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的,对于这......
·双倍工资诉讼时效 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限制
双倍工资诉讼时效,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限制?黄某,2007年11月份加入北京某食品公司,担任设计员一职,月薪五千左右。公司为其按照北京最低的标准办理了社会保险,但双方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20......
遗弃致人重伤算遗弃罪吗,遗弃罪如何认定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