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定罪的证据有哪些?
您常常在媒体上看到以诽谤的理由引起的官司,我们在日常生活里也会遇到这样的事情。诽谤会对受害人造成很大的精神伤害和利益损失,为了维护好自己的形象和自身的利益,我们应该知道诽谤罪是如何定义和如何定罪,那么在实际操作中诽谤罪定罪的证据有哪些?下面我就为您讲解一下。
我国刑法第246条规定: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是诽谤罪。
一、什么是诽谤罪? ?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一)、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二)、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犯罪主体,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犯罪主观方面,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二、状告他人诽谤罪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
(一)、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二)、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三)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四)、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三、诽谤罪证据收集和诽谤罪有关的材料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四、诽谤罪的处罚标准 ?
我国刑法规定:犯诽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只有告诉的才处理,不告诉的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诽谤罪会对受害人造成一定的利益损害和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从社会层面上讲,诽谤他人是不道德的行为;从个人角度出发,我们也要维护好自身的权益。诽谤行为如果危害重大法律也会予以否定。所以我们要提高法律意识,分析事实,如果遇到诽谤,要严密搜集诽谤罪定罪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消除社会影响。
总结:您常常在媒体上看到以诽谤的理由引起的官司,我们在日常生活里也会遇到这样的事情。诽谤会对受害人造成很大的精神伤害和利益损失,为了维护好自己的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吃槟榔会不会被测醉驾
吃槟榔会不会被测醉驾吃了槟榔后酒精测试不会超标,不属于酒后驾车。作用:1、驱虫作用:槟榔煎液有驱虫作用,对绦虫、蛔虫、蛲虫、姜片虫、血吸虫等皆有作用。剖开煮水喝可驱蛔虫,其驱虫性......
·延期举证规定具体内容有哪些?
延期举证规定具体内容有哪些?一、延期举证相关法律规定1、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
·上法院起诉离婚要多久时间?
我国的婚姻演变,从父母包办婚姻到自由恋爱。然而,在父母包办婚姻阶段,离婚的几乎没有,到了自由恋爱结婚,离婚率却越来越高。究其原因,可能是人们的意识发生了变化。在现今社会,男女一样都......
·强奸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是什么
强奸罪既遂的标准是: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是否射精与既遂未遂无关。当受害者为幼女时,只要行为人的生殖器与幼女生殖器表......
·在工作的时候有时会发生工伤方面的问题
在工作的时候有时会发生工伤方面的问题,工伤肯定是需要做工伤认定的。对于一些非工伤的问题国家规定的也是需要做认定的,非工伤的情况一般都是不是因为工作产生的伤害就是非工伤。只要是别人对......
·网络诈骗多少
网络诈骗多少钱算犯法,网络诈骗怎样处罚虽说公安机关对于网络的管理已经更新完善,但其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而且互联网的发展非常迅速,管理的水平很难会跟上脚步,所以网络诈骗的犯罪行为在当......
诽谤罪定罪的证据有哪些?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