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律援助如何申请程序是什么

  法律援助如何申请程序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遇到侵权行为以及其它情况是需要法律服务的。因为我们不懂法律的专业知识,如果又遇到经济困难等情况,很可能会放弃司法救济。其实针对这种现象,我国制定了法律援助的相关政策。那么法律援助如何申请程序是什么呢?一起来看一下长知识吧。
  
  一、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法律援助申请范围包括哪些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刑事诉讼指定辩护:
  
  (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2)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4)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5)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法律援助如何申请程序是什么
  
  (一)求助者可到信访、劳动保障部门和法院所设立的申请受理点进行申请,也可到乡镇、街道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残联、高校等组织所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或在村(居)委会设立的法律援助联络点进行求助。
  
  先由单位或所在的街委、村委出具生活困难的证明,然后到所在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是否符合条件由法律援助中心审定。
  
  (二)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并载明以下事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实和理由;
  
  (3)申请人的经济状况;
  
  (4)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证据材料清单;
  
  (5)申请人保证所提交的证明及证据材料属实的声明。
  
  书写有困难的申请人,可口头提出申请,由接待人员按上述要求记入笔录,申请人签字或捺指印确认。
  
  2、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
  
  3、申请人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4、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证明及证据材料;
  
  5、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申请援助事项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
  
  1、对符合条件者,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指派承办法律援助事务的法律服务机构,并通知受援人。法律援助机构与受援人应签订法律援助协议;
  
  2、对不符合条件者,作出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有异议的,可以向确定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很多人对于法律援助不了解,导致失去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机。针对法律援助如何申请程序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可以得知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以及申请范围,在我国法律中也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如果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和申请范围的申请人,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以及法律所设立的申请受理店进行申请。同时,一些地方所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也是可以申请的。
  
  
总结:法律援助如何申请程序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遇到侵权行为以及其它情况是需要法律服务的。因为我们不懂法律的专业知识,如果又遇到经济困难等情况...#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卖方一房多卖时谁可以得到房产
      在房产交易的过程中,一些卖房者受利益的驱使,会与多个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向多个人收取房款。而对于购房人来说,在卖方一房多卖时谁可以得到房产呢?此时,对与未得到房产的购房者可以要......


·三次起诉离婚还不判离婚?
      离婚,是夫妻双方处理自己感情的一种方式。之所以离婚,一般都是因为感情不存在了,破裂了,已经难以继续一起生活下去了,才不得已的选择离婚。如果上述的情况属实,那么即使有一方是不同意离婚......


·婚前财产约定有什么效力
      如今有的男女吸取侥幸,为避免在结婚之后双方因为财产问题而产生纠纷,影响夫妻正常生活,因此在结婚之前就财产进行约定,我们称之为婚前财产约定。那这个婚前财产约定有什么效力呢?请跟随我们一......


·申请之日多久可以工伤认定?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发生了意外事故,是需要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若是确定是工伤,工作单位是要进行赔偿的。绝大多数人都很关心工伤认定需要多长时间,多久可以工伤认定呢?工伤认定的......


·刑事侦查笔录能否直接作为民事证据使用?
      刑事侦查笔录能否直接作为民事证据使用?刑事侦查笔录是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对相关人员的询问记录,属于书证及当事人陈述的一种。在民事诉讼中,对证据的使用是有一定要求的。那么刑事侦查笔录......


·民事诉讼执行异议申诉的概念是什么?
      民事诉讼执行异议申诉的概念是什么其实各地的民事法庭也是首先确认了民事诉讼请求的管辖权以后才会对整个民事纠纷立案审理的,可是不排除案件当中的相关人等对于法院的执行是存在着相关争议的......


法律援助如何申请程序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