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眼睛工伤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者在一些危险的工作中,如果不加注意或者遭遇突发事件,极易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遭遇工伤事故后,首先要做的就是进行工伤鉴定,确定自己的伤残等级,在此之后才能向单位主张相应的工伤赔偿请求。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眼睛工伤九级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概述
  
  工伤九级,是指经过鉴定机构认定的伤残的程度。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又称之为工伤九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也就是指凡伤残认定为九级伤残,可享受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二、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1、 工伤医疗费用
  
  工伤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享受因工医疗待遇,这些费用一般包括住院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全额支付。但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抢救。在非协议医疗机构急救的,脱离危险后应及时转到协议医疗机构医治。异地发生事故伤害在外地医疗机构救治的,经急救脱离危险后应转入本市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康复性治疗的,须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报经办机构确认。
  
  实践中特别应当注意一点。为了督促用人单位积极申请工伤,社保机构对于申请工伤认定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赔付,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对于工伤认定不服,进行复议或行政诉讼的,不影响社保基金赔付此期间的工伤医疗费。
  
  2、 康复治疗费
  
  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康复性治疗的,须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报经办机构确认。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3、 停工留薪期工资
  
  工伤职工能享受不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4、 护理费
  
  护理费=护理人员工资×护理时间。家属护理的,按照家属的实际工资计算;家属没有工资或者找护工护理的,按照护理行业平均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护理的,按照护理行业平均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护理的,护理费不再计算。护理时间按照住院期限计算,医院或者鉴定机构出具证明出院以后继续护理的,按照证明上显示的继续护理时间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医院或者鉴定机构出具证明需一人以上护理的,按照证明上显示的人数计算,但护理人数最多不超过三人。
  
  5、 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经收治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由所在单位派人陪护或者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标准按月发给陪护费。因是否需要陪护发生争议的,提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标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停薪留薪期-住院天数)×40%
  
  6、 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经鉴定构成伤残,并存在护理依赖的,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根据护理依赖等级确定,护理依赖等级分为生活全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分别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7、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25元/天/人;其他地区:20元/天/人
  
  8、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如果本人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当地政府公布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根据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确定,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固定月数计算,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五级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个月的职工月平均工资,针对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确定,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固定月数计算,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五级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6个月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职工距正常退休年龄五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百分之二十;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需要注意以下事项:①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②具体费用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例如《河南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一具组件式大腿假肢的工伤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21600元,建议使用年限为3年;③由工伤基金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持,以后的实际费用可待发生后主张。
  
  12、停工留薪期满至享受伤残津贴期间的工资
  
  从受伤之日起算,终于定残前一天,乘以本人工资
  
  13、交通费、住宿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需要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1、市内交通补贴:20元/天/人;
  
  2、长途公共汽车、火车(硬卧或硬座,高铁、动车二等座及以下)、轮船(三等舱及以下)实报实销;病情特殊选择其他交通工具或乘坐方式的,外出前需经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据实报销。
  
  3、食宿费用:据实报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最高不超过150元/天/人,其他地区最高不超过120元/天/人。
  
  4、市内交通补贴、外出治疗工伤的食宿费用报销日期为到达目的地至办理入院手续之日止,随行人员费用不属于报销范围。
  
  综上所述,眼睛工伤九级赔偿的项目有很多,除了一般就医的交通费等,大多数都需要根据工伤鉴定的伤残等级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另外还有需要根据劳动者工资确定的停工留薪工资。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总结:劳动者在一些危险的工作中,如果不加注意或者遭遇突发事件,极易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遭遇工伤事故后,首先要做的就是进行工伤鉴定,确定自己的伤残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辩护律师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哪些
      辩护律师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哪些?1、辩护律师人身权益易受侵害,律师执业风险、压力增加。辩护律师参与诉讼的程度某种程序上也是现代国家刑事司法文明的重要标志,但是由于历史及观念的影响,律师......


·产权风险
      产权风险1.房主无从事交易的资格,即假业主的。在签约时应该注意查看签约人提供的证件上的名字是否和产权证上登记的为同一人,有的人会造假,因此签约前应要求经纪公司或经纪人前往建委查询......


·骗取金融票证罪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
      骗取金融票证罪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金融票证是商品交换和信用活动的产物,它对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益;及时......


·申请专利流程及费用是什么?
      申请专利流程及费用是什么?一、申请专利流程1、提交申请,等待专利局的受理。申请专利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应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交纳相......


·致人死亡的国家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机关或者是工作人员因为行使职权给他人造成了人身权或财产权的损害,依法应该给予赔偿。在特定行使职权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致人死亡,这种情况下也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在最近几年中房子是越炒越热
      在最近几年中房子是越炒越热,随之而来的是房价的增长,到了2018年,针对公司买房子交什么税也是一个必须了解的问题,在这之前,还要必须弄清楚公司买房子还是公司卖房子。因为这两者之间不管是......


眼睛工伤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