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商品房广告免责条款包括哪些

  商品房广告免责条款包括哪些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的时候,一般都是通过打广告的形式来吸引购房者的,而此时也会在售房广告中特别强调一些免责条款,那通常商品房广告免责条款包括哪些内容呢?可能很多购房者都没有注意过,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商品房广告免责条款包括哪些
  免责条款约定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一项重要约定,直接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权利能否如期实现。对于购房者,购买预售房即期房因其现实的价格优惠及房屋选择的优先性而备受青睐,但购买期房追求的是一种期待利益,房屋建设的不确定性和合同权利的实现具有很大的风险。而对于出售方来说,房产正在开发建设中,到建成交付使用前还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会影响施工进程,开发商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不可预知的阻却事由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故出售方往往通过签订补充协议规定免责条款,以尽量减少其投资风险,售房一方希望免责范围愈大愈好,而作为利益相对的购房者,则希望免责条款的范围愈小愈好。双方发生争议时,其争议焦点往往会围绕免责条款的问题展开。有地开发商为规避自身责任,往往在其销售广告或图片资料一般都在不显眼的角落,有一行意思大概相同的小字,“本广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开发商所有,相关数据以政府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商品房广告免责条款有效吗
  开发商在合同中写明“本广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开发商所有,相关数据以政府最终批准文件为准”。这样的免责条款有效吗?房地产的推广离不开广告宣传,对于开发商的广告宣传的相关法律效力问题以及造成购房人与开发商纠纷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房地产交易中发生纠纷较多的一些问题如何具体适用法律作了较为明确具体的规定。《解释》明确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图片资料为要约邀请,只要具备以下条件,就应当视为要约:1、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与允诺;2、此说明和允诺应当具体确定;3、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对符合上述条件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即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依据法律规定,此格式性公告并不能免除开发商的诚信责任,只要其图片的内容符合解释中所规定的要约条件,开发商违反时,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同样,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会做一些样板间,样板间形式同样作为其广告宣传的一种方式,对于实际销售的商品房如果与样板间不一致时,购房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开发商发布的广告的法律后果,我国建设部2001年4月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购房者对付广告不实这一商品房销售中的痼疾开出了一剂良药。但是,很多购房者还是被开发商发布的广告蒙骗,购房者可以咨询律师,拆穿开发商的陷阱。需要注意我国对商品房广告的定性为要约邀请,而其中开发商为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因此也会特别强调一些免责条款,具体商品房广告免责条款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现实中,要是发现实际情况与广告承诺不一致的,其实这种情况下购房者要想进行维权还是比较难的。
  
  
  
总结:商品房广告免责条款包括哪些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的时候,一般都是通过打广告的形式来吸引购房者的,而此时也会在售房广告中特别强调一些免责条款,那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合同到期申请补偿的可能性有多大
      合同到期申请补偿的可能性有多大合同到期,如果不进行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


·辽宁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


·行贿财务上交组织可以从轻处罚吗
      一、行贿财务上交组织可以从轻处罚吗?可以,主动上交赃款这种事认错态度比较好,是可以考虑从轻处罚情节的。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刑法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


·占有改定能发生善意取得吗
      占有改定能发生善意取得吗占有改定不适用善意取得。善意取得适用占有委托物,不适用占有脱离物,占有脱离物是指非基于真权利人的意思丧失占有的物,比如脏物、遗失物、漂流物、埋藏物、隐藏物等......


·国家赔偿方式与民事赔偿方式的不同在哪里?
      生活中总会有不同的事故发生,然而有些事故会获得赔偿,比如国家公务人员违反,就会有国家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就会有民事赔偿,别看两种方式就差了两个字,但是,就这两个字的不同,赔偿的方式就......


·不动产他项权证的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他项权证的存在有助于稳定借贷双方的关系,为了让债权人安心而存在,他项权证彰显着购房者尚未取得完整的房屋所有权,需要在还清贷款之后才能去办理注销他项权证,取得完整的房屋所有权,他项权......


商品房广告免责条款包括哪些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