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确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在劳动过程中的所要履行的权利义务,叫作劳动关系。同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制定了关于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有效的保障了人民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又了解多少呢?我们给您整理了以下内容。
  
  
  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有哪些:
  
  劳动关系的证明可以从工资领取单上找,或者是从企业签到簿上找,或者是人证方面找,最好到劳动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对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等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事实进行监察取证并进行处罚。
  
  
  一、劳动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二、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三条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
  
  
  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四、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1、劳动法第二条中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
  
  
  2、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
  
  
  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
  
  4、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5、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法中被称为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执行。根据劳动法的这一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应当视为用人单位。
  
  
  五、公务员法 ?第二条 ?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创造就业条件,同时也扩大就业机会。劳动关系法的确认与实行是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以劳动者的利益为主要维护对象。其实,就是给劳动者更多权利和要求雇主承担更多的义务。
  
  
总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在劳动过程中的所要履行的权利义务,叫作劳动关系。同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制定了关于劳动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的区别有吗?
      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的区别有吗?1、移送管辖的法院原本就没有管辖权,移送的仅仅是案件。而管辖权的转移是原本自己有管辖权的,可是由于一些原因致使自己无法受理而移交给其他法院。2、移送管......


·一、老人合法自书房产遗嘱的条件是什么?
      一、老人合法自书房产遗嘱的条件是什么?(一)实质条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


·醉驾吊销驾照五年到期能考吗?
      醉驾吊销驾照五年到期能考吗?醉驾后驾驶证吊销五年后再考,需要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到车辆管理所填写申请表申请。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


·申诉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常见申诉案件收费事项都有哪些
      申诉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常见申诉案件收费事项都有哪些?申诉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一、民事申诉代理收费民事申诉,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
      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随着我国的法律体制的不断健全也越加完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也变得越来越贴合实际。在劳动合同法中最关键的就是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那么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规定是什么样的?......


·外商投资项目备案需要哪些手续?
      外商投资项目备案需要哪些手续?为促进社会发展,经济增长,现在很多企业、政府都会对外招商提高本市或本省的经济增长。为进一步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国家进行了明确规定,那么外商投资项......


确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