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网络诈骗罪共犯应该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

  网络诈骗罪共犯应该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
  现代社会,是一个互联网的时代,每个人几乎都离不开互联网,无论是工作还是学习。同时,互联网上存在着许多的诈骗行为,这些诈骗分子并不是一个人作案,通常都是几个人相互配合。那么,网络诈骗罪共犯应该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网络诈骗罪共犯应该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这个问题以及注意事项。
  
  一、网络诈骗罪共犯应该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个人、团伙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二、网络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我国法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主要还是根据案件情节严重程度以及诈骗金额来确定刑罚的。我们在这里要提醒您要警惕诈骗分子,在上网的时候一定要特别注意。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总结:网络诈骗罪共犯应该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现代社会,是一个互联网的时代,每个人几乎都离不开互联网,无论是工作还是学习。同时,互联网上存在着许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遗嘱继承和遗赠对房产收税的区别是什么?
      遗嘱继承和遗赠对房产收税的区别是什么?1、定义不同:继承是法律基本名词,继承法即关于自然人死后由其继承人对其财产权利和义务予以承受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


·新婚姻法解释二全文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新婚姻法解释二全文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我们都知道最近我国新修订了婚姻法,并且该动的部分还是比较大的。婚姻法的修订与我们是息息相关的,那么新的法律具体改动了哪些呢?让我们带着这个问题从......


·铁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铁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铁路建设是我国建筑工程中比较重要的一个项目。铁路建设往往占地面积较大,所以,在建筑过程中,征地是不可避免的。征地过程中,有关征地补偿标准是您比较关心的一部分......


·小区业主自治管理和自行管理
      小区业主自治管理和自行管理的原则有哪些?(一)权责分明原则: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与责任应当非常明确,物业管理企业各部门的权利与职责要分明。一......


·什么是企业重组?
      什么是企业重组?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1、企业法律形式改变......


·一年合同到期没续签是否存在经济补偿金按实际情况及
      一年合同到期没续签是否存在经济补偿金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可以在正常的工资发放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网络诈骗罪共犯应该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