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的抗辩理由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的抗辩理由有哪些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不安抗辩权,以保护先履行合同一方的合法权益,防止合同欺诈。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应当符合法定的条件,也就是说,需要有法定的事由,下面,我们就和您聊一聊不安抗辩权的抗辩理由都有那些。
一、不安抗辩权的抗辩理由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必须具有法定事由,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了这些事由。从该条规定的精神上来看,不安抗辩权的抗辩理由必须是合同成立后所发生的事由,如果在合同订立时即具有这些事由,先为履行义务一方如不知情,可以援用欺诈、错误进行抗辩,寻求救济;如果明知这些情况而仍签订合同,以身犯险是意料之中的事,就没有给予不安抗辩权保护的必要了。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市场行情瞬息万变,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既具有机遇,又充满风险。因此,订立合同与履行期届至时难免发生此一时彼一时的现象。如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在履约时发生严重恶化,致使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有先为履行义务的一方可以援用不安抗辩权。该事由对于相对人经营状况有着程度上的要求,即须达到“严重恶化”的程度。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在专以逃避债务为目的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的情况下,既然相对人有逃避债务的恶意,对于先为履行义务方行使不安抗辩权的限制就应该放宽,原则上只要有此类行为,不问程度如何,都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严重丧失商业信誉;商业信誉是大众对经营者商业信誉状况的评价。如果相对人在经济交往中屡屡违约,不讲信用,也可以构成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事由。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
二、不安抗辩权的效力
1、先给付义务人中止履行不安抗辩权按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先给付义务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有权中止履行。所谓中止履行,就是暂停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履行义务仍然存在。在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此处所谓适当担保,既指设定担保的时间适当,更指设定的担保能保障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至于担保的类型则在所不限,可以是保证,也可以是抵押、质押等。2、先给付义务人解除合同不安抗辩权按民法典规定,先给付义务人中止履行后,后给付义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除的方式,由先给付义务人通知后给付义务人,通知到达时发生合同解除效力;但后给付义务人有异议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与仲裁机构确认合同解除效力。3、后给付义务人的行为构成违约时,应负违约责任。先履行方符合以上适用条件,不安抗辩权的抗辩理由即取得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方行使不安抗辩权将对双方当事人产生何种影响,这就是不安抗辩权的效力。根据后履行方在合理期限内是否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能力,可将不安抗辩权的效力划分为两个层次。从上文内容我们可以看出,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了不安抗辩权的抗辩理由,包括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资产,抽逃资金等等情形。行使不安抗辩权,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这些后果包括中止合同履行,解除合同或是承担违约责任。
总结:不安抗辩权的抗辩理由有哪些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不安抗辩权,以保护先履行合同一方的合法权益,防止合同欺诈。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应当符合法定的条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禁止结婚的血亲包括哪些
在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中,就包括了禁止近亲之间结婚,而这里的近亲其实也可以理解为血亲。那法律中明确规定的禁止结婚的血亲都包括哪些呢?除此之外,还禁止哪些情况下的男女......
·工程建设按注册资本金承接项目的规模标准是什么?
工程建设按注册资本金承接项目的规模标准是什么?一、工程建设按注册资本金承接项目的规模标准是什么?(一)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净资产500万元以上。(二)单位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5......
·建筑工程承揽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建筑工程承揽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建筑工程承揽合同诉讼时效是3年,有关承揽合同的诉讼时效,法律没有特别规定,一般认为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具体如下:(1)约定了履行期限的承揽合同,其履行、违约......
·最新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罗平县城坝区(涉及罗雄镇的团结、九龙、红星、西关、新村、大水塘、青草塘、法金甸、......
·逾期交房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交易中任何一方违约的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在购房活动中,若开发商违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责任怎么承担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
·高利贷有怎样的表现形式
高利贷有怎样的表现形式一、高利贷有怎样的表现形式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利息超过多少才构成高利贷,由于在立法和司法中都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解释,在实践中只能按照民法通则......
不安抗辩权的抗辩理由有哪些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