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般离家出走多久算遗弃?

  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导致家庭不和。这样就会发生夫妻中的一方,采取离家出走的方式解决问题。但是离家出走之后,他的抚养义务就会得不到履行。这就会产生抚养不得当的问题,也就是和我们所熟知的遗弃相关联。对此,就有人问一般离家出走多久算遗弃?一、离家出走多久算遗弃?1、遗弃,是指负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抚养、赡养、扶养的另一方拒不履行义务。遗弃是以不作为的形式出现的,应该履行义务而不履行,致使被遗弃人的权益受到侵害。 对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的人,应当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错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例如,对拒付抚养费、赡养费等情况可到人民法院告诉,判决强制执行。2、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构成犯罪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二、法律依据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相教育的义务;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均与生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相同,但是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生父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扶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一般离家出走多久算遗弃这样的问题不是根据她离开家的时间来定罪的。因为遗弃罪的定罪是因为当事人没有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才会被定为遗弃罪。如果离开家以后仍然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那就没有构成犯罪。考虑这类的问题,我们应该考虑当事人的主观态度。
  
  
  
总结: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导致家庭不和。这样就会发生夫妻中的一方,采取离家出走的方式解决问题。但是离家出走之后,他的抚养义务就会得不到履行。这就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上海五险一金缴纳最低比例
      上海五险一金缴纳最低比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您不光是重视现在,更注重对未来生活的保障问题,所以,您对社保的关注度也是越来越高,而且每个地区的社保政策都有略微的差异。那么,关于上......


·离婚了结婚戒指该属于谁?
      离婚了结婚戒指该属于谁?一、离婚了结婚戒指该属于谁?离婚了结婚戒指不是属于共同的财产,由谁获得就该归属所有《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


·协议不出孩子抚养费可以吗?
      婚姻是人生中的一个重要阶段,两个人从相识到相知和步入婚姻的殿堂。但在经营婚姻的过程中不顺利感情破裂了。有子女的夫妻离婚必定要涉及到子女抚养费的问题,那夫妻协议不出孩子抚养费可以吗?我......


·弱电工程包括哪些分项工程?
      弱电工程包括哪些分项工程?一、弱电工程的分部有哪些?分为基础、主体、装饰工程、强电、弱电、消防、暖通、给排水工程,桩基、筏板、模板、钢筋、混凝土、砌体、粉刷、地坪等二、弱电工程......


·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要给书面通知吗?
      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要给书面通知吗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


·被老婆起诉离婚了该怎么办?
      被老婆起诉离婚了该怎么办?被老婆起诉离婚了应当积极的应诉,如果想要争取不离婚,应当积极搜集感情依然存在的证据,如果都想离婚,但有财产纠纷的,应当出示有关财产归属的证据。财产分割是以基......


一般离家出走多久算遗弃?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