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或仿冒不正当竞争行为
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假冒、仿冒等不正当手段,利用他人的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又称欺骗性交易行为
www.nj64.com。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了以下四种行为为假冒或仿冒行为
南京律师网。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既是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是违反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商标法》第52条第1款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尽管上述两部法律对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都进行了规范,不过两法规范的侧重点不同,商标法所强调的是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反不正当竞争法则突出强调不得利用注册商标在市场上制造混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规定,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依照商标法的规定处罚。这一规定表明,在处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案件时,商标法作为特别法优先适用。
(2)擅自使用..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企业名称”又称厂商名称,一般认为属于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该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厂商名称权的侵权行为。
(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www.nj64.com。
总结: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假冒、仿冒等不正当手段,利用他人的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又称欺骗性交易行为www.nj64...#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怎么计算
一、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怎么计算合同中未商定违约金准则的,按民法典限定,守约方能够要求赔偿事实上损失。事实上损失由守约方举证,这个损失要根据守约方的事实上情况确定,包括因另一方违约......
·民事诉讼申请重新鉴定有哪些规定?
民事诉讼申请重新鉴定有哪些规定?在实践中,有的诉讼案件中需要鉴定部门辅助进行鉴定活动,鉴定的结果可以作为法官审理案件的依据。不过当事人对于鉴定的意见不服是常有的事情,要求重新申请鉴......
·亲子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是什么
亲子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是什么一、亲子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是什么?1、被鉴定人同意鉴定。一方面民事诉讼法不能强制不愿鉴定的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另一方面诉讼一方当事人无义务协助对方获得不......
·一、在我们国家代通知金什么计算方式?
一、在我们国家代通知金什么计算方式?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民事案件中诉讼标的只有一个审理期限是多久?
民事案件中诉讼标的只有一个审理期限是多久一、民事案件中诉讼标的只有一个审理期限是多久?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通常为三到六个月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企业拆迁经营性补偿是什么?
企业拆迁经营性补偿是什么?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拆迁时,最关心的就是补偿款有多少及有哪些补偿项目了。企业拆迁补偿款主要包括四大方面,如拆迁资产补偿、搬迁费用补偿等。其中经营性补偿是非......
假冒或仿冒不正当竞争行为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