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两周岁以下宝宝抚养权怎么判,评估的方式是什么?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引起纠纷很重要的原因,但是解决起来却很麻烦,通常这类问题都是无法通过协商来解决的,只能采用司法的手段来对问题进行解决。那如果离婚后两周岁以下宝宝抚养权会归属给男方还是女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评估的方式是什么?
  一、两周岁以下宝宝抚养权
  
  当子女不足两周岁时。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以及两周岁以下尚处于哺乳期的子女,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例如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二、孩子抚养权归属方式
  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由此可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贯穿于本法的基本原则。以下是对不同情况下孩子抚养权的划分:当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时,法院应同等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例如孩子长期同祖父母生活,如果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不利;再如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等。另外还可以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由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孩子的抚养权拥有之后并不是说另一方就没有对孩子进行探望管理的权力了,给予抚养费的同时也具有探望的权力。两周岁以下宝宝抚养权一般来说都会判给女方,因为孩子在幼儿期是需要进行哺乳的,当然如果没有生活条件的话或者出现什么意外情况的话可以选择变更抚养权。
  
  
  
总结: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引起纠纷很重要的原因,但是解决起来却很麻烦,通常这类问题都是无法通过协商来解决的,只能采用司法的手段来对问题进行解决。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原单位终止合同证明开不了怎么办?
      原单位终止合同证明开不了怎么办?一、原单位终止合同证明开不了怎么办证明开不了可以协商,不行的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


·销售假药获刑后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一、销售假药获刑后减刑的条件是什么?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解除买卖合同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解除买卖合同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一)首先要明确买卖合同双方是否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若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34条、《民诉意见》第24条的规定,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砌体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砌体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如今的工作都要求质和量,各行各业的质和量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但是都有一个行业内标准,砌体工程也是如此,而且砌体工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我们应该要对砌体......


·征地拆迁的流程是什么?
      征地拆迁的流程是什么?一、经研究确定征地拆迁范围以及征地前期摸底调查(一)拆迁部门经研究制定最终征地拆迁范围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下发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同时,拆迁人应告知公安......


·私闯民宅动手打人得怎么处理
      私闯民宅打人、骂人、电话短信威胁的会受到治安处罚,情况严重的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两周岁以下宝宝抚养权怎么判,评估的方式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