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时间司法鉴定可以进行鉴定吗?

  在诉讼案件中,针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如刑事技术鉴定对指纹进行鉴定,通过和嫌疑人对比确定是否是凶手等等一些鉴定活动。合同纠纷问题也是法官经常遇到的案件,有的合同纠纷因合同时间产生。合同时间司法鉴定可以进行鉴定吗?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司法鉴定合同时间可以吗?
  
  是可以的,属于文书、印章类鉴定的一种。
  
  二、司法鉴定的内容范围包含哪些
  
  (一)文书、印章类鉴定
  
  1、笔迹鉴定、签名鉴定
  
  2、添、加、涂、改文书鉴定
  
  3、签名、盖章先后顺序鉴定
  
  4、伪造印章、印文鉴定
  
  5、纸张、墨水、印油等书写材料鉴定
  
  6、文书形成时间鉴定
  
  (二)亲子鉴定
  
  (三)法医临床鉴定
  
  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故意伤害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是否与患者死亡或者残疾存在因果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意外伤残、重大疾并全残失能等是否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损伤后误工时间的评定:损伤后休息时间的合理性判断;
  
  7、护理依赖程度鉴定:损伤致残后对护理的依赖情况评定;
  
  8、致伤物推断或损失机理分析: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者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9、后期治疗项目评定:损伤经治疗后是否需要二次手术及医疗依赖的评定;
  
  10、医疗费审查:损伤后所支付的医疗费合理性审查;
  
  11、骨龄鉴定:是否达到成人年龄;
  
  12、性功能鉴定:是否能进行性-交,男性不育、女性不育等原因分析。
  
  (四)法医物证学鉴定
  
  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等案件中的血痕、毛发、精斑、唾液斑、骨骼碎片、牙齿等生物检材的dna分型检验进行个体识别、确定身份。
  
  (五)法医病理学鉴定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医疗纠纷、尸表检查、尸体解剖等。
  
  (六)法医毒物学鉴定
  
  各类食物、毒品、药品、农药中毒,各种有毒动、植物中毒,气体中毒等。
  
  (七)微量物证鉴定
  
  各类非金属物、金属物成份鉴定。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司法鉴定的项目主要包括了七种,有文书、印章类鉴定、法医物证学鉴定以及亲子鉴定等等。
  
  三、司法鉴定时间是多久
  
  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
  
  2、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也就是说两个月应当是延长过的鉴定期限了。如果鉴定机构还要把时间后拖的,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应当属于超时鉴定的违规行为。患者及其家属应当积极督促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
  
  3、如果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时间,出具鉴定报告。
  
  4、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是不计入到鉴定时限的。如果是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没有按时、充分的提供鉴定材料的,造成鉴定时间的延误的,应当由延误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是可以进行司法鉴定的,合同时间属于文书、印章类鉴定的一种。司法鉴定在一些诉讼案件中是经常用到的,司法鉴定是一项科学技术活动极具公平性。司法鉴定的意见也可以作为法官审理案件的证据作为书证使用。
  
  
总结:在诉讼案件中,针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如刑事技术鉴定对指纹进行鉴定,通过和嫌疑人对比确定是否是凶手等等一些鉴定活动。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房屋租金的组成都有哪些房屋租金
      房屋租金的组成都有哪些房屋租金,是指承租人因使用房屋而向出租人交付的价金,是租赁合同中最主要的内容之一。房屋租金的基本构成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房屋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利息、土......


·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什么?
      刑事案件程序的规定主要是分为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一、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


·父母出钱买的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出钱买的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父母出钱买的房是否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实际而定,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如果是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则属于父母的赠予,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登记......


·土地承包法继承合同范本
      土地承包法继承合同范本土地承包法继承合同范本订立合同双方: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大队(村)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


·村干部工作伤亡算不算工伤
      村干部工作伤亡算不算工伤?不属于工伤,因为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不具有企业性质。非因公死亡,社保待遇有抚恤金和丧葬补助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


·交通运输业的误工标准如何计算
      交通运输业的误工标准如何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1)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


合同时间司法鉴定可以进行鉴定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