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的种类,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

  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的种类,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一、含义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对一定范围涉外民事案件的审判权限和各级各类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涉外民事案件的分工权限。
  二、种类
  1、牵连管辖,也就是特殊的地域管辖,是在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起诉的,可以由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2、协议管辖,即在涉外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当事人可以用书面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3、应诉管辖,即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的管辖不提出异议而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4、专属管辖,即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而发生的诉讼,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三、涉外民事诉讼管辖原则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都可以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
  3、维护国家主权原则。司法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行使专属管辖权,充分体现了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
  四、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一般原则
  1、涉外民事诉讼中有特别规定的要适用特别规定;
  2、涉外民事诉讼中没有特别规定的则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
  3、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对管辖权有特别规定的应当优先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
  4、以上法律或条约中都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国际惯例和世界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做法来确定管辖权。
  在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中,我国坚持的是在维护自己国家利益和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和平化解纠纷,使双方的利益都能达到最大化。这也是秉持了民法的私法性质,即照顾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同时,也展现了我国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总结: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的种类,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一、含义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对一定范围涉外民事案件的审判权限和各级各类人民法院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如何处罚?
      现如今,科学技术的普及发展,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人们的生活观念,在网络不断发展的同时,现如今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开始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进行犯罪活动。严重的危害了我国公民的财产安全。......


·民事诉讼哪些人可以做委托代理人
      民事诉讼哪些人可以做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资格是指具有依法享有接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进行诉讼行为活动的一种能力或资格。 那么什么样的人具有这样的能力或资格,可以接受当事人或......


·管辖权异议管辖权转移的程序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管辖权转移的程序是什么?(一)提审和报请所谓提审。是指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权决定由本院审理。报请,是指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因特殊原因......


·保险理赔时效
          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


·构成仿造有价票证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构成仿造有价票证罪法院会如何量刑一、构成仿造有价票证罪法院会如何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


·为什么国外服务器域名备案可以不进行?
      为什么国外服务器域名备案可以不进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上淘宝、京东等网上商店越来越多,人们在家也能做到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的能力。在互联网技术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


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的种类,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