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遗赠扶养协议法律特征包括哪些?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抚养人,并与之签订的一份书面协议。在遗赠扶养协议中,双方会对遗赠抚养的具体事项作出约定,如果一方未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中止该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那么,遗赠扶养协议法律特征包括哪些?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一、遗赠扶养协议法律特征
  
  1、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必须在协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
  
  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都承担一定的权利。
  
  3、遗赠扶养协议自签订时生效, 如撤销、变更遗赠扶养协议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4、遗赠扶养协议是要式法律行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5、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 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支付的供养费。
  
  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
  
  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
  
  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
  
  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
  
  在此期间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二是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
  
  4、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
  
  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遗赠扶养协议法律特征也十分明显,它是一种法律上的合同,对于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也应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要比继承和遗嘱来得更高,在实践中,如果发生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发生冲突的情况,遗赠扶养协议会被优先考虑。
  
  
  
  
总结: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抚养人,并与之签订的一份书面协议。在遗赠扶养协议中,双方会对遗赠抚养的具体事项作出约定,如果一方未履行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一、结婚不到一年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结婚不到一年离婚财产怎么分?结婚不到一年离婚财产分配方法主要是夫妻个人财产归属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视具体情况进行分割,也就是参照上面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


·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批准办法是怎样的?
      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批准办法是怎样的?一、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批准办法为了认真贯彻治理整顿精神,集中有限资金用于国家急需的经济建设,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加强公司债券的计划管理,决定......


·开发商违约情形有哪些?
      开发商违约情形有哪些?(一)逾期交付房屋逾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未交付房屋,这是目前存在的最普遍问题。很多购房者虽然明知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并且没有任何免责事由,但......


·无亲属死亡后遗产怎么处理自然人死亡后没有继承人继承遗产的
      无亲属死亡后遗产怎么处理自然人死亡后没有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遗产用于清偿债务和税费,如果没有债务或者税款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集体所有。《民法典》(202......


·上饶信息公开有哪些内容
      在我国信息公开是一类比较合法化和公开化的事务,对我国的公民和社会健康发展都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我国的信息公开主要涵盖公民解除政府的一类基本信息。下面我们就上饶信息公开有哪些内容,这......


·逃税罪二次以上的怎么处罚?
      逃税罪二次以上的怎么处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


遗赠扶养协议法律特征包括哪些?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