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广东省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信用卡诈骗罪可能是很多刷信用卡很随意却不能保证还款的人所担心的一个问题,害怕自己一不小心就犯了信用卡诈骗罪。国家针对信用卡诈骗也进行了相关的规定,并且授权各地区做出相应调整。下面是广东省对于信用卡诈诈骗量刑标准做出的详细规定。
  
  一、广东省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
  
  法律依据: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2017版)
  
  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一般诈骗,超过数额较大起点未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一类地区每增加15000元,二类地区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属于电信网络诈骗的,每增加5000元,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刑期。
  
  (2)一般诈骗,超过数额巨大起点未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一类地区每增加40000元,二类地区每增加45000元,可以增加六个月到一年刑期。属于电信网络诈骗的,每增加50000元,增加六个月至一年的刑期。
  
  (3)超过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超过数额不足50万元,可以增加一年以下刑期;超过数额已满50万元不足250万元,可以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超过数额250万元以上,可以增加三年以上刑期,但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5)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量刑的,诈骗数额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不再用以增加刑罚量。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
  
  (5)为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实施诈骗的;
  
  (6)多次诈骗的;
  
  (7)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8)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9)组织、智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
  
  (10)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11)曾因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构成累犯除外)或者二年内曾因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
  
  (12)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
  
  (13)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1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诈骗近亲属的财物,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5.对于诈骗犯罪部分既有既遂、又有未遂,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刑的,根据未遂部分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以未遂部分确定基准刑的,根据既遂部分犯罪行为造成损害的大小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
  
  都是根据刑法来的。具体的量刑,还要看涉案金额和案件严重性来裁决。信用卡的出现方便了我们的生活,但是我们还是要合法使用信用卡的。如果您对此还有困惑,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总结:信用卡诈骗罪可能是很多刷信用卡很随意却不能保证还款的人所担心的一个问题,害怕自己一不小心就犯了信用卡诈骗罪。国家针对信用卡诈骗也进行了相关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效力怎么进行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效力怎么进行劳动关系在当前社会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还有许多人对劳动关系并不重视,这样的劳动关系出现问题我们处理起来就会非常麻烦,无法直接证明自身的劳动关系存在就会耗......


·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是什么意思?
      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是什么意思?1、商标侵权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


·一、劳动合同法解除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法解除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夫妻双方到了一定程度
      夫妻双方到了一定程度,可能会发现婚姻走不下去了。这个时候,自然而然会选择分开。有些是好聚好散,毕竟相爱一场;但总有各种原因,以至于要闹上法庭,起诉离婚了。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去法院起诉......


·绑架罪敲诈勒索罪区别包括什么
      绑架罪敲诈勒索罪区别包括什么一、绑架罪敲诈勒索罪区别包括什么1、实现勒索的方式不同。一般而言,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勒索人本人实施威胁或要挟方法(通常利用自己掌握的对受害人不利的所谓......


·夫妻分居多久算自动离婚
      夫妻其实可以通过分居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此时需要夫妻以感情不和而分居,同时达到了一定时间之后才能离婚。那么实践中分居多久算自动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广东省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