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孩子出生后遗弃小孩犯罪吗

  在孩子出生后遗弃小孩犯罪吗 一、什么是遗弃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根据我国的规定,遗弃罪的客体是被遗弃人在家庭中受扶养的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具体来说,拒绝扶养包括具有扶养义务并且具有扶养能力的人按照我国《婚姻法》中的规定或者其他相关规定,应当履行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行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有扶养义务,但没有扶养能力而拒绝扶养时,不构成遗弃罪。比如,全身瘫痪的父亲虽然对年幼的孩子有着扶养义务,但是自身连自理的能力都不具备,更谈不上扶养孩子的能力了。在这种情况下,即便父亲拒绝扶养,也不会构成遗弃罪。
   二、遗弃婴儿是否构成遗弃罪
  遗弃婴儿是否构成遗弃罪,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能一刀切,而一概认为构成遗弃罪。
  1、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但如果是仅仅对这些婴儿出于教育的目的进行恐吓,采用饿肚子的方式,则不能认为是拒绝扶养,也不算情节恶劣,一般不应认定为犯罪。
  2、如果是以不扶养婴儿的目的,将婴儿遗弃在热闹的街区,或者妇幼保健院门口,一般可以认定为遗弃罪。生活中,因为婴儿负担重,或者患病等原因而将孩子遗弃在这些地方的例子并不少见。
  3、如果是将婴儿遗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或者一般人无法施救和察觉的郊外,导致婴儿因无人发现而死亡或者重伤的,不应构成遗弃罪,而应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综上我们可以知道,遗弃婴儿不一定构成犯罪,关键是要看行为人是在何种条件下作出遗弃的行为,应综合考虑情节及环境,方能准确进行刑法评价。
   三、遗弃罪如何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之规定,犯遗弃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对于遗弃罪,行为人的行为及情节将对量刑起到很大的作用。
  遗弃行为,在我国刑法中被限定为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并不是日常生活意义上的遗弃。因此,在对遗弃罪的理解上,应该将生活中的遗弃与法律中的遗弃区分开来。
  遗弃罪是指遗弃不能独立生活的家庭成员的犯罪,当遗弃造成了一定后果时,甚至还会构成遗弃罪的结果加重犯,比如遗弃婴儿致其死亡。所以,遗弃小孩犯罪吗这一问题的答案显然是肯定的,不光是遗弃小孩,遗弃生活不能自理的家庭成员,比如老人、残疾人等,同样构成犯罪。
  
  
  
总结:在孩子出生后遗弃小孩犯罪吗一、什么是遗弃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哪些资料?一、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所需要的资料如下:申请者身份证明(选一项)1、法人单位申请: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2、个人申请:提交身份......


·哺乳期妇女打人会被拘留吗?
      哺乳期妇女打人会被拘留吗?一、哺乳期妇女打人会被拘留吗如果伤者伤情为轻微伤,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


·权利障碍抗辩与抗辩权的关系是什么
      权利障碍抗辩与抗辩权的关系是什么抗辩与抗辩权,其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对于抗辩与抗辩权的概念相混淆。我们对于抗辩权的理解,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是抗辩的权利。抗辩其实......


·离婚财产调查取证哪些?
      离婚财产调查取证哪些1、当事人自己取证。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的证据都由当事人自己取证。自己想要什么,就要举出家庭或者对方有什么的证据。比如,自己想要分得房产,就得举出房产证;自己想要......


·拾到物为遗失拒不归还遗失物会怎么样?
      拾到物为遗失拒不归还遗失物会怎么样?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丢失物品的经历。这些丢失的物品即遗失物。遗失物与无主物是不同的,公民在拾到遗失物之后应归还主人,有些人在拾到遗失物之后......


在孩子出生后遗弃小孩犯罪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