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抑郁症能做司法鉴定吗?

  现代生活节奏快,生活压力大,社会间无形的矛盾也不断的增多,人们很容易患有不同程度的抑郁症,甚至有些人严重的话会做出不可逆转的事情,那么抑郁症能做司法鉴定吗?对于抑郁症患者来说出个司法鉴定在某些时候还是很有用的。我们为你做详细的解答。一、 抑郁症能做司法鉴定当今社会,人们学习、生活压力逐渐加重,一些性格内向、内心脆弱的人常常因为种种因素,如夫妻争吵、工作困难、人际关系紧张等而诱发抑郁症。如果需要做司法鉴定的话,抑郁症也是可以做司法鉴定的。需要做精神病医院的检查,治疗,病例,然后还需要上级指定的医院进行司法鉴定。病例内容主要是以前就诊的记录。二、抑郁症抑郁症是躁狂抑郁症的一种发作形式,以情感低落、思维迟缓、以及言语动作减少,迟缓为典型症状。抑郁症严重困扰患者的生活和工作,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约15%的抑郁症患者死于自杀。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和哈佛大学的一项联合研究表明,抑郁症已经成为中国疾病负担的第二大病。按照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根据对社会功能损害的程度抑郁症可分为轻性抑郁症或者重症抑郁症;根据有无幻觉、妄想,或紧张综合征等精神病性症状,抑郁症又分为无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和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根据之前(间隔至少2个月前)是否有过另1次抑郁发作,抑郁症又分为首发抑郁症和复发性抑郁症。三、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鉴定通常包括:法医鉴定,即对与案件有关的尸体、人身、分泌物、排泄物、胃内物、毛发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法医精神病鉴定,即对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有没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刑事技术鉴定,即对指纹、脚印、笔迹、弹痕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会计鉴定,即对账目、表册、单据、发票、支票等书面材料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技术问题鉴定,即对涉及工业、交通、建筑等方面的科学技术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等。司法鉴定中,人身伤害情况的法医临床鉴定和犯罪嫌疑人是否患有精神病的法医精神病鉴定是常见的两种鉴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总结上文所述,抑郁症能做司法鉴定吗这个问题是肯定可以的,做司法鉴定需要去精神医院做,出示一些相关资料就可以了,不过患有抑郁症对于身体来说不是一件好事,可以的话释放一下压抑的情绪,多亲近大自然,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积极治疗也是一件好事。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现代生活节奏快,生活压力大,社会间无形的矛盾也不断的增多,人们很容易患有不同程度的抑郁症,甚至有些人严重的话会做出不可逆转的事情,那么抑郁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包括什么
      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包括什么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这些作品要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复制保护的主要是:文学作品、绘画作品、符号作品、影像作品、工艺美术品等立......


·优先权给两件专利规定是什么?
      优先权给两件专利规定是什么?一、优先权给两件专利规定是什么?优先权给两件专利规定是允许对专利进行多个优先权的授予。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一)新颖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


·刑法关于缓刑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法关于缓刑的规定是什么?刑法关于缓刑的规定主要是对原判刑罚附条件地暂缓执行,如果犯罪人在考验期内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适用条件:1、对象:被判处拘役或......


·伤残评定机构的职责范围有哪些?
      人员由于操作不当或者是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时,需要去正规的伤残评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伤残评定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来进行,不同的伤残评定机构也有相应的职责范围,下面来为您解答各类伤残评定机构......


·劳动者工作合同毁约怎么赔偿
      劳动者工作合同毁约怎么赔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


·单位受贿数额在以上的应当立案是否可行
      单位受贿数额在以上的应当立案是否可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抑郁症能做司法鉴定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