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屋租赁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房屋租赁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四)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承租房屋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结构的;
  
  (三)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四)无正当理由经出租人催告仍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以上的;
  
  (五)其他严重损害出租人权益的。
  
  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损失的,由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隐瞒产权或房屋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的;
  
  (二)不及时履行维修义务的;
  
  (三)其他严重损害承租人权益的。
  
  
总结:一、房屋租赁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离婚诉讼当事人是否必须出庭
      离婚诉讼其实就是夫妻就婚姻打官司,想要通过法院来结束婚姻关系。那此时离婚诉讼当事人是否必须出庭呢?不少人会觉得要是当事人不出庭的话,那么就无法就无法调查清楚案件实际情况。接下来,我......


·起诉离婚没有证据怎么办
      有的人认为要是自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同时又没有证据的话,法院肯定是不会受理自己的案件,因此也就造成很多有离婚打算的当事人没有起诉离婚。那一般起诉离婚没有证据怎么办呢?要是你不清楚......


·拆迁时住改商如何补偿
      参照商业用房估价的,前提一般相同,即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持续经营、持续纳税一定时间。对沿街的住改商房屋,其估价是根据营业年限,取其营业用房性质和住宅用房性质权重的拆迁评估价格之和,作......


·一、根据刑法规定可以离婚后告重婚罪吗?
      一、根据刑法规定可以离婚后告重婚罪吗?根据刑法规定可以离婚后告重婚罪,根据刑法规定可以离婚后告重婚罪,如果重婚罪构成,只要没过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时效,即使已经离婚了也可以追诉。根据我国刑......


·新婚姻法继承权的主体有哪些?
      新婚姻法继承权的主体有哪些?一、新婚姻法继承权的主体有哪些?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现役军人醉驾怎么办理?
      现役军人醉驾怎么办理?事故处理还是按照正常程序由交警作出责任认定,如果军人在本事故中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那么涉嫌交通肇事罪,需要移交军队有关部门处理,也就是刑事追究方面交由军方司法......


房屋租赁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