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在生活中已经司空见惯了,可是我们对诽谤没有什么概念,因为
诽谤在生活中已经司空见惯了,可是我们对诽谤没有什么概念,因为诽谤并没有切实的对我们自身造成伤害 。若是诽谤对被诽谤者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受害人是可以将诽谤者状告,要求诽谤者进行赔偿的,那么诽谤哪里报警,是去派出所还是寻找律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
人身侵权的管辖,在民事诉讼中有被告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两种选择。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9条对侵权案件的管辖是这么规定的,“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理学说认为:网络侵权案件应当由原告住所地法院优先管辖,在原告住所地法院为不方便法院的情况下,可由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网络侵权行为地的确定应区分侵权行为实施地和结果地,并可以计算机终端所在地、ICP服务器所在地及是否有意利用等作为参考因素。
根据现行有关网络侵权的两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解释一”第一条规定:“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解释二”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解释存在以下不足:
1、比较上述规定,可以发现最高人民法院在确定侵权行为地认定标准时,从解释一到解释二,其表述方式清晰到缄默,说明最高人民法院在网络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是否应当作为确定侵权行为地的标准仍存在疑惑。
这种疑惑的产生,原因有二:第一,网络侵权行为地的认定未合理区分侵权行为实施地和结果地的特殊性;第二、没有区别不同性质、不同场所的服务器在网络侵权行为实施以及产生结果的过程中的作用大小和关联度。
2、在确定管辖标准多样化的情况下,没有设定适当的顺序,易导致管辖争议;
3、在确定“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管辖标准的情况下,没有设定有效的防范原告滥诉的合理补救措施;
4、仍以被告住所地作为管辖标准,忽视了网络侵权案件中被告住所地与侵权行为关联度较低和认定困难的问题。
总的来说,我们可以通过到派出所报警,提供证据作为凭证,对诽谤者进行处罚。若是通过网络进行诽谤,则可以寻找网络警察进行举报,网络警察审核后将会对诽谤者作出处罚并赔偿相应经济赔偿。关于诽谤哪里报警,您都了解吗。
总结:诽谤在生活中已经司空见惯了,可是我们对诽谤没有什么概念,因为诽谤并没有切实的对我们自身造成伤害。若是诽谤对被诽谤者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受害人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劳动合同法第82条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第82条实施细则是怎样的?劳动合同法第82条实施细则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
·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费用是多少
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费用是多少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费用是多少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费用应收手续费320元/件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250元/件次。该项目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
·刑法中规定非法集资有什么处罚
金融行业的人应该对于非法集资都是最熟悉不过的了吧,因为在创办公司的过程当中,如果没有经过国家的允许,就非法的向我国公民吸收投资资金,这也算作非法集资的一种类型。其实是非法集资的人都......
·我国登记离婚的步骤有哪些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离婚时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离婚时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收集哪些证据一、离婚时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收集哪些证据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
·江西赣州征地补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江西赣州一直以来在我国就拥有着比较先进的制造业,并且赣州还拥有比较丰富的一些稀有金属,这些天然的矿物质之源都为赣州当地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条件。赣州市当地的城市面貌建设已经发生了翻天......
诽谤在生活中已经司空见惯了,可是我们对诽谤没有什么概念,因为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