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讨欠款的法律技巧有哪些
催讨欠款的法律技巧有哪些 第一种是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
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最重要的是要赋予这个协议以强制执行的效力。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还不还款的话,可以由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当然要有这样的效力,还款协议必须事先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
如果有这样的还款协议,那么一旦到期,债权人可以依据协议的条款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时间和金钱。这样的条款也可以在债务关系确立的时候就一并写入合同中。
第二种是在提起诉讼时同时要求诉讼保全。
所谓诉讼保全就是只在提起诉讼的时候申请法院冻结对方的财产,以保证诉讼获胜方能够在诉讼中获取最大的权益。一旦法院接受了诉讼保全的申请,那么法院就会马上冻结被保全方的资产,诸如银行存款,到期债权等等直到诉讼程序终止。在几个月中失去大量的流动资金,在经济社会中是非常致命的。一般来说被保全的当事人如果债务关系明确的话,为了尽量减少损失会尽快还款,因为即使官司打下去结果也不会两样。而这样做对于债权人而言,其合法权益的维护就有了很好的保障。
但是这一方法的缺点在于,申请保全的所需的材料比较烦琐,要求有债务关系的明确有效的证明,还要求有对方财产的相关材料,申请人还必须事先提供担保和负担保全的费用。所以在债务关系不是非常确凿的情况下采用诉讼保全时应当谨慎。
我们就为您介绍上述两种,有需要的朋友可以适当了解一下。若想要通过诉讼方式催讨欠款的话,建议先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这样才能避免赢了官司,但对方却没有钱可以偿债的情况出现。必要时,还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提供帮助。
总结:催讨欠款的法律技巧有哪些第一种是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商品房销售的类型有哪些
商品房销售的类型有哪些一、商品房销售的类型有哪些目前,商品房销售分现房销售和期房销售(即预售)两种。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
·一、爷爷奶奶算法定监护人吗?
一、爷爷奶奶算法定监护人吗?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法定的监护人,爷爷奶奶不是法定的监护人。除非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死亡或者无法查找到下落的,可以由爷爷奶奶作为监护人。《民法典》(2021.1.1生效......
·哺乳期员工被辞退补偿金是多少?
哺乳期员工被辞退补偿金是多少?一、哺乳期员工被辞退补偿金是多少?若哺乳期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定代表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法定代表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一、提出申请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
·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如何规定的
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成为本罪主体。在1997年刑法修订之前,我国刑法对玩忽职守罪主体规定为“国家工作人......
·申请再审一审证人还能出庭作证吗?
申请再审一审证人还能出庭作证吗?一、申请再审一审证人还能出庭作证吗?申请再审一审证人不一定可以出庭作证,因为如果一审时出庭作证,当事人认可,无异议,法院予以采信,则二审时不需要......
催讨欠款的法律技巧有哪些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