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转让期房的风险包括哪些

  买方虽然还没有取得产证而不能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根据买卖合同享有债权,而对债权进行转让是合同法上规定的权利,也并不违反法律,因此期房限转政策并不能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同时,我们要知道,期房的转让是有风险的。那么,转让期房的风险包括哪些?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转让期房的风险包括哪些
  作为签订期房转让合同的买方,虽然不用担心合同效力问题,但还必须看到不予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这种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一房二卖的风险。
  由于下家与上家只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又不能象普通期房预售那样通过合同网上备案和预告登记,因此下家难以阻止上家一房二卖,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一方会最后取得房屋产权,而另一方只能向上家索赔。
   2、合同解除的风险。
  也有这样的做法:下家支付一笔差价补偿款给上家后,由上家与开发商解除预售合同,再由下家与开发商直接签订预售合同,这样就由下家直接和开发商建立买卖合同关系,这样下家可以少交税。但是,上家与开发商的合同解除后,开发商可以将房屋另行售与他人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尤其在房价上涨较快时,下家要防止开发商另售他人。
   3、交易中心拒绝备案的风险。
  下家支付一笔差价给上家后,由上家与开发商办理预售合同解除手续,并到交易中心办理预售合同网上备案的撤销手续,但交易中心对开发商的销售情况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如果认定这是一种期房转让或者虚假销售的行为,那有交易中心可能会拒绝撤销合同,或者即使撤销了原来的合同,等下家与开发商签订了预售合同时,交易中心再以“交易异常”为由拒绝备案及办理预告登记手续。
   4、逾期交房的风险。
  如果还未交房,那么在上家与下家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很可能不能确定交房时间,何时能交房取决于工程进度。当然,尽管下家与开发商并没有订立合同,但下家仍然可以自己的名义根据开发商与上家签订的预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不过,这必须有两个前提:一是上家已向开发商付清了房款,二是上家将期房转让给下家的情况已通知了开发商。
   5、逾期办证的风险。
  由于下家仅取得预售合同的债权,而房屋的预告登记权利人却是上家,因此要直接办出下家的产证收要先将上家预售合同和预告登记撤销,否则只能在上家取得产证后再过户给下家。如前所述,这样会产生较多税收,一旦双方在这些问题上产生分歧,下家的产证就会拖延。开发商的大产证逾期办出,也会导致上家的小产证延期,同样造成下家的产证延期。
   二、转让期房会有什么风险
  正常情况下,开发商应当先办出大产证,再办出上家的小产证,上家和下家再凭买卖合同等材料办出下家的产证。也就是说,要有二次过户交易手续,其中契税要征二次(上家和下家各一次),营业税征一次(上家交纳),这样一来,在期房转让合同中对税收如何约定将会非常重要。如果约定不明,将来肯定产生纠纷。如果约定全由下家承担,那下家的成本肯定会增加,因此下家在签约时要考虑到办证周期较长,税收政策调整的风险将较大。简单来说,购买二手期房要交的税费比现房要多。
  在实践中,期房的转让虽然存在一定的风险,但只要我们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也是能降低风险的发生机率的。如果您不知道该如何采取防范措施,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最有效的帮助。
  
  
  
总结:买方虽然还没有取得产证而不能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根据买卖合同享有债权,而对债权进行转让是合同法上规定的权利,也并不违反法律,因此期房限转政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孤寡老人的法律保护有什么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


·小孩的抚养费包括哪些方面?
      现如今,在离婚家庭中,抚养费是比较受到关注的一个话题,这也算是孩子健健康康,快快乐乐成长的一个保障,毕竟小孩在16周岁之前是不属于有完全民事行为的,是需要有监护人的保护的,那么,就有......


·信阳固始社保补缴办理社保的缴纳方式可分为个人缴纳
      信阳固始社保补缴办理社保的缴纳方式可分为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两种。通常情况下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基金时只能是社保中的养老金、医疗保险、住房基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好几项费......


·刑诉法解释24条包括哪些内容?
      无论是刑事还是民事案件,对于案件的管辖都有一定的要求,对案件不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不能审理该案件,这在我国的法律中是明确规定的。刑事案件中,管辖可以分为地域管辖、协议管辖等等,其中刑诉......


·当事人双方没结婚抚养费怎么处理
      当事人双方没结婚抚养费怎么处理可以以解除同居关系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同时判决孩子的抚养权。这样的话不但能拿到抚养费,同居期间的财产还能分割一部分。法律法规《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


·我国有期徒刑最高为30年吗?
      我们您都知道,如果我们触犯到了法律那么肯定会是有处罚的,对于处罚我们国家做出的相关规定是有很多的。其中就有有期徒刑。您都知道有期徒刑肯定是有一定的期限的,有期徒刑往往都是在20年之内......


转让期房的风险包括哪些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