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医疗纠纷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纠纷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医疗纠纷伤残等级是什么
  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75周岁(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假定的人均寿命70岁相比,延长了5年),故该项中“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的规定,可按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方式进行计算:60周岁计算15年、61周岁计算14年、62周岁计算13年、68周岁计算7年、69周岁计算6年,依次递减,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须注意的十,计算年限确定后,仍要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一级伤残)计算30年,即100%;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90%计算。计算公式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90%(伤残等级系数,下同);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三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80%计算;
  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四级伤残)按70%计算;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五级伤残)按60%计算;
  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六级伤残)按50%计算;
  7、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七级伤残)按40%计算;
  8、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八级伤残)按30%计算;
  9、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九级伤残)按20%计算;
  1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十级伤残)按10%计算。
  二、医疗事故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以上就是医疗纠纷伤残等级赔偿的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总之,医疗事故的赔偿会随着医疗伤残等级的增加而适当增加,伤残等级越高,相应的赔偿如医疗费、误工费等会越高,但是相应的指标和规格会有一定的限制。
总结:医疗纠纷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医疗纠纷伤残等级是什么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75周岁(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假定的人均寿命70岁相比,延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离婚房产更名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在我国夫妻结婚后普遍都是要买房的,但是终究难逃离婚这一地步,离婚时对于房产的过户往往是最大的一个问题,它需要按照法定流程办理过户手续,那么离婚房产更名过户手续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


·小区物业业主的责任划分是什么?
      小区物业业主的责任划分是什么?众所周知,物业公司是承担着服务业主的法人。业主享受由物业提供的服务并向物业公司支付一定的报酬,二者相互依存。那么小区物业业主的责任分别有哪些呢?二者是......


·司法鉴定报告和伤残鉴定标准不符原因是什么
      近年来,由于伤残鉴定没有统一的鉴定标准,从而造成司法鉴定报告和伤残鉴定标准不符,受害人认为司法失公。是因为司法鉴定和伤残鉴定根据的标准不同造成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司法鉴定报告和......


·假释人员社会调查笔录的构成是什么格式
      尽管您都说法律是近乎于无情的,法律在侦办案件的时候,不会受到其他人为感情的影响,一般情况下都会直接参照法规制定的标准,对行为人进行裁决。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国家规定......


·欠网贷去自首的行为是否可取?
      由于银行为了安全考虑,对借贷人的要求过高,导致很多人在急需用钱时选择在各大平台上贷款。但通常因为借贷人对自己未来预期收入没有准确估值,导致不能准时还款。亦或是因为借贷金额与利息过高......


·试用期辞退员工需要补偿金吗
      试用期辞退员工需要补偿金吗在试用期里,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


医疗纠纷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