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后双方已再婚后已育还要支付付抚养费吗

  在一段夫妻关系当中,不仅仅涉及到了财产关系,还涉及到了人身关系。离婚后财产可以分割但是对于婚生子女的人身关系不能分割。那么离婚后双方已再婚后已育还要支付付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双方已再婚后已育还要支付付抚养费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离婚后,双方已再婚后,已育还是要支付抚养费的。
  
  二、抚养费负担数额
  
  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三、抚养费给付期限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四、抚养费给付方法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规定:“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婚生子女的抚养费要一直给付到孩子能够独立的生活。那么离婚后双方已再婚后已育还要支付付抚养费吗,其结果肯定是需要的。不能因为你再婚再孕而消除你对之前所生孩子所需要承担的义务,这样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总结:在一段夫妻关系当中,不仅仅涉及到了财产关系,还涉及到了人身关系。离婚后财产可以分割但是对于婚生子女的人身关系不能分割。那么离婚后双方已再婚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在犯数罪的情况下要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通常同一个人在犯数罪的情况下,往往都是进行数罪并罚的,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因为有些时候可能属于吸收犯,那么此时就会是从重进行处罚。那究竟在犯数罪的情况下要如何追究刑事责任呢?下文中我们......


·偷多少钱可以构成犯罪?
      一、偷多少钱可以构成犯罪?(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168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168的参考依据是什么?一级残疾1、级重度智力障碍。2、极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4、三肢瘫(肌力1级)。......


·土地经营权如何规范流转才能拿到补贴呢?
      土地经营权如何规范流转才能拿到补贴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是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


·债权转让债务人抗辩权
      债权转让债务人抗辩权债权转让债务人抗辩权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规定:"债务......


·煤矿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煤矿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


离婚后双方已再婚后已育还要支付付抚养费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