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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我国是法制化的国家,有侵权就得有赔偿,就算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也不例外。如果他们在之前行使过程中有侵权行为存在的话,作为侵权的主体就有义务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而赔偿责任的认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那么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1、主体要件
  主体要件是指国家对何人的行为承担责任。国 家只对一定范围内主体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一是国家机关,包括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属于接受国家的委托执行职务,因此,其行为的效果归属于所在机关或国家。
   2、侵权行为要件
  侵权行为要件主要解决的是哪些行为可以引起国家赔偿责任。国家赔偿的侵权行为要件是违法行使职权,具体包含两项内容:
  (1)致害行为必须是执行职务的行为。至于国家机关的民事行为以及其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2)执行职务的行为必须违法。
   3、损害结果要件
  损害是指对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的不利后果,赔偿是针对损害而言,无损害即无赔偿,国家赔偿也不例外。但国家赔偿所言的损害还必须具有某种性质,只有具备某种性质的损害才引起国家赔偿:
  (1)损害必须具有现实性和确定性,即损害之事实必须是已经发生的、确实存在的事实,将来可能发生的损害国家不予赔偿;
  (2)损害必须是针对合法权益而言,违法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不引起国家赔偿责任。如没收违法所得,尽管没收行为可能违法,但由于是违法所得,国家不予赔偿。
   4、因果关系要件
  因果关系要件即损害结果必须为违法执行职务行为所造成,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国家才对其承担赔偿责任。因果关系要件所要解决的是损害结果由哪种行为所造成,以初步明确行为主体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
  国家赔偿申请并不是由申请者说了算,被要求承担赔偿责任者必须存有实质性的侵权行为或其行为构成上述要件的才可。只有在国家赔偿责任主体确认后,国家赔偿金的申请才能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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